无人机不能“无人管”

上海法治报 2023年06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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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先任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发布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GB42590-2023),该标准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起草,将于2024年6月1日实施。(6月4日《工人日报》)

随着技术的成熟,无人机的应用范围越来越广泛,市场对无人机的需求也在不断增长。无人机不仅在科研、气象、农业、军事等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也成为很多人用于航拍摄影的工具,还有一些人甚至将无人机当成玩具送给孩子。无人机飞进了千家万户,也由此衍生了“乱飞”的问题。

无人机“乱飞”“黑飞”屡见不鲜,由此引发的侵权、扰乱公共秩序甚至危害公共安全等现象也屡屡发生,这与存在一定的管理空白有较大关系。2018年6月1日起,国家民航局发布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性飞行活动管理办法(暂行)》正式实施,但该办法仅对民用经营性无人机的管理作了相关规定,未涉及自用进行拍摄、娱乐的无人机。此次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发布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GB42590-2023),剑指“黑飞”“乱飞”,有助于填补监管空白,遏制“黑飞”“乱飞”乱象。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产品安全要求》是《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的配套支撑标准,可以有效指导研制单位设计生产、规范检测机构合规检测和保障使用者安全使用。该标准是我国民用无人机领域首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能管好“乱飞”的无人机,需要抓好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控制。比如出售无人机要严格落实实名登记,严查严抓私下出售,做好租赁管控。还要明确禁飞区,抓好禁飞区管理,严查严管“乱飞”“黑飞”现象,对相关人员进行惩治,比如可以制订“黑名单”制度,对屡禁不改或情节严重的飞手进行“禁飞”处罚等。

天空不是法外之地,不是无人机可以任性“乱飞”的地方。无人机不能“无人管”。要让“乱飞”的无人机无法再“无法无天”,希望“国标”能够落到实处,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填补管理空白,加强无人机使用管理,净化空域环境,打造“法治天空”,从而阻遏“乱飞”的无人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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