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作弊挡在高考大门之外

上海法治报 2023年06月06日

□丁家发

为严厉打击考试舞弊,教育部会同公安部、工信部等部门联合开展打击作弊专项行动,将防范手机作弊作为重中之重,多措并举,综合施策,指导各地强化人防、物防、技防等措施,严格入场安检规范,强化考场监考巡考,严厉打击利用手机等通信设备作弊行为。对于在高考中存在作弊行为的考生和人员,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坚决维护高考的公平公正。(6月2日《工人日报》)

杜绝考试作弊行为,才能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性。特别是高考,今年报名人数高达1291万人,更是牵动着无数学子和家长的心。假如有考生利用手机等通信设备作弊而获取高分,对寒窗苦读和诚信考试的广大考生来说,是极为不公平的。近年来,尽管考试制度越来越严格,惩罚措施也越来越严厉,但仍有少数作弊组织者和考生等,为了各自的利益,不惜铤而走险参与考试作弊行为,且使用的通信设备等越来越先进,也越来越隐蔽,防范作弊的措施稍有疏漏,就会让作弊行为得逞。

现实中,少数考生的能力有限,凭自己的真才实学,无法在高考中取得高分,为了能考取较好的高等学校,有些人利用手机等通信设备作弊,或不惜重金通过相关组织者,实施替考等其他作弊行为。而作弊组织者在巨大的利益诱惑下,从招聘“枪手”、打点考场考务人员、组织“枪手”替考等,形成了一条黑色的利益链;而少数考务人员经不住金钱等诱惑,很有可能被“拉下水”,在高考期间,暗中协助作弊者蒙混过关、逃避检查,从而实施各种作弊行为。因此,不仅要通过人防、物防、技防等措施,严密防控不让每一个作弊者“漏网”,还应当严查和揪出“内鬼”,才能斩断这条不光彩的黑色利益链。

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作为国家考试的全国高考,参与作弊的组织者、替考者或考生本人等,包括协助作弊的“内鬼”,都有可能触犯《刑法》构成犯罪。而高考事关上千万考生的切身利益,必须保证其公平公正性。针对高考作弊行为,就应该从严从重惩罚,一律依法入刑追究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判实刑,才能形成强大震慑力,真正起到警示教育作用。这样,一些组织者、替考者或考生本人及“内鬼”,在利弊权衡之下,彻底打消侥幸心理,不敢组织或参与高考作弊行为。

严法重典治理高考作弊,该出手时就出手。期待今年全国高考,通过严防死守,将作弊挡在高考的大门之外,让广大考生在公平竞争的考试环境中,发挥出真实的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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