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叔叔在老家开了一家印刷厂,去年有人让他帮忙印刷一些商标标识,结果被举报是伪造了别人的注册商标,他也因此被逮捕了。
请问律师,他这种情况大致面临怎样的刑罚?——葛女士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你叔叔涉嫌的是“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我国《刑法》规定: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这里的“情节严重”包括如下情形:(一)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二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二)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两种以上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一万件以上,或者非常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情节特别严重”包括下列情形:(一)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十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二)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两种以上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五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三)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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