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

上海法治报 2023年07月18日

公司收取培训费

竟然让员工贷款

我是学室内设计的,在上海找到了一份工作。进入公司后说要培训三个月,同时包住宿给5000元补贴,但是需要交25800元的学费。由于刚入单位没钱交学费,公司称可以通过一个平台贷款,半年后开始分24期还款。如果培训后不能上岗可以全额退还学费。我在公司的忽悠下已经签了贷款合同,此后觉得不妥,一来利息很高,二来貌似不合法。请问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  刘女士

【解答】

刘女士,您好!据您所述的情况,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并且,该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据您所述的情况,该公司显属变相收取劳动者财物的情形,建议您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来解决此问题。如若未果,则可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或者诉讼来解决此问题。

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

是否可以取消探视权

离婚后我获得了两个儿子的抚养权,如今我已经再婚,妻子对两个孩子都很好。然而,前妻总是挑拨两个儿子和我现任妻子的关系,多次劝告无效,严重影响了我家庭的生活氛围。我可以申请取消她的探视权吗?曹先生

【解答】

曹先生,您好!据您所述的情况,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据您所述,您与前妻离婚后,您获得了两个儿子的抚养权,但前妻总是挑拨两个儿子和您现任妻子的关系,多次劝告无效,严重影响了您家庭的生活氛围。如果前妻的这个行为是不利于两个孩子身心健康的,则您可以向法院申请中止探望。

因缓刑接受社区矫正

如何才能变更执行地

我弟弟因违法犯罪被判缓刑,目前在接受社区矫正,由于家庭原因需要离开当地,请问该如何申请执行地变更?可以申请几次?  唐先生

【解答】

唐先生,您好!据您所述的情况,依据《刑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并且,《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社区矫正对象确因正常工作和生活需要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的,应当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写明理由、经常性去往市县名称、时间、频次等,同时提供相应证明,由执行地县级社区矫正机构批准,批准一次的有效期为六个月。在批准的期限内,社区矫正对象到批准市、县活动的,可以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报告活动情况。到期后,社区矫正对象仍需要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的,应当重新提出申请。该实施办法第三十条,社区矫正对象因工作、居所变化等原因需要变更执行地的,一般应当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由受委托的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执行地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审批。执行地县级社区矫正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书面征求新执行地县级社区矫正机构的意见。新执行地县级社区矫正机构接到征求意见函后,应当在五日内核实有关情况,作出是否同意接收的意见并书面回复。执行地县级社区矫正机构根据回复意见,作出决定。执行地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对新执行地县级社区矫正机构的回复意见有异议的,可以报上一级社区矫正机构协调解决。经审核,执行地县级社区矫正机构不同意变更执行地的,应在决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告知社区矫正对象。同意变更执行地的,应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教育,书面告知其到新执行地县级社区矫正机构报到的时间期限以及逾期报到或者未报到的后果,责令其按时报到。

因此,您弟弟可以根据上述相关规定申请社区矫正的执行地变更。

员工被公司辞退如何拿回个人资料

员工被公司辞退,能否要求公司返还个人入职档案,包括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纸质彩色相片?  周先生

【解答】

周先生,您好!据您所述的情况,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同时,《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第十八条规定,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职工被劳教、劳改,原所在单位今后还准备录用的,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

因此,员工被公司辞退,是不能要求公司返还个人入职档案的,但与入职档案无关的材料是可以要求公司返还的。

工人干活时摔伤赔偿责任如何划分

我是一名建筑工人,由于工作经验比较丰富,包工头安排我带了一个学徒。学徒和我一起干活的时候,不小心从3米高的架子上摔下,受伤很严重。家属现在来工地索赔,要我也负责赔偿一部分,请问这合理吗?  马先生

【解答】

马先生,您好!据您所述的情况,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并且,该法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包工头安排您带学徒,学徒在与您一起干活的过程中,不小心从3米高的架子上摔下,受伤严重。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学徒可以向包工头主张侵权责任的赔偿,而您在带教学徒的过程中若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情形,一般是不用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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