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语
本报维权热线栏目自开通以来,已经有很多读者咨询各种法律问题。在此,感谢大家对这个栏目的关注和踊跃提问。
现“上海法治报”微信公众号“法律服务”通道已开通,您可通过扫描上方二维码,在页面最下方留言处留下您的问题,我们会尽快为您解答。
与此同时,我们还会将问题和答复刊登在以后几期的本版位置,请您留意查看。
□记者 金勇
老人有3个孩子,生前遗嘱将财产留给了大儿子。老人过世后,社保发放了一笔抚恤金,也被大儿子领走。对此,老人的另外两个子女认为不妥。由于抚恤金不属于遗产,如何分配常常会引起争议。
律师分析认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抚恤金不是死者生前的财产,因此不属于遗产。如果老人的遗嘱内容不涉及抚恤金的归属,可参照法定继承的法律关系处理,由和死者生前共同生活或关系紧密的近亲属进行分配。
【事由】
钱女士母亲过世后,社保发放了一笔抚恤金,然而,如何分配这笔抚恤金,三兄妹之间引发了争议。
钱女士告诉记者,父亲离世较早,母亲此前留下遗嘱称财产由哥哥继承。对此,钱女士表示没有意见,尊重母亲生前的遗愿。然而,让钱女士不满的是,社保发放抚恤金后,哥哥因为和过世的父母在同一单位,就独自领取了这笔抚恤金。但在操办老人的后事时,却没有尽心尽力。
钱女士表示,死亡抚恤金在法律上应该不属于遗产,哥哥独自拿走这笔钱不合适。她想与哥哥沟通此事,却被粗暴拒绝。为此,三兄妹之间产生了纠纷。钱女士表示,关于抚恤金分配的问题法院一般都不受理,那这笔钱到底该如何分配呢?
【律师说法】
上海江三角律师事务所王丹律师分析认为,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同时,《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王丹律师告诉记者,死亡抚恤金是自然人所在单位在自然人死亡后按照有关规定发放给死者近亲属或抚养人的生活补助费,同时具有一定精神抚慰的内容。自然人死亡的时间是划定遗产的特定时间界限,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抚恤金产生于死者死亡之后,并且是基于特定的身份产生的财产权,不是死者生前的财产,因此,抚恤金不是遗产。同时,自然人只有在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的前提下才能通过行使一定的民事行为,取得财产所有权或其他合法债权,而抚恤金是自然人所在单位在自然人死亡时才给付的,不是基于自然人死亡前的民事行为而取得的,故抚恤金亦不被认定为遗产。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抚恤金、丧葬费、家属死亡慰问金系职工死亡后由用人单位发放的钱款,具有抚慰性质,并非遗产范围,可参照法定继承的法律关系处理,由和死者生前共同生活或关系紧密的近亲属享受。
王丹律师表示,钱女士有三个兄弟姐妹,父亲此前已经离世,母亲留下遗嘱称财产归钱女士哥哥所有。根据上述分析,该笔抚恤金显然不属于遗产,钱女士母亲的遗嘱内容若不涉及抚恤金的归属,则参照法定继承的法律关系处理,该笔抚恤金应按照上述法定继承的规定予以分配。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