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识的一个人大学毕业后去澳大利亚留学,他在那里抢劫当地一对做生意的夫妇还把对方砍成重伤,事发后逃回国内。回来好几年了一直没事,这样的人是否可以一直逍遥法外呢? 王女士
【解答】
王女士,您好!根据《刑法》第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因此,如果此人的行为构成抢劫罪的,根据法律规定,即使其回国也应该受到刑事处罚,但抢劫罪属于公诉案件,在没有证据或无法侦查的情况下追究刑事责任恐有难度。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