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胡蝶飞 通讯员 王擅文
本报讯 男子看科普帖看出“灵感”,竟动起“歪脑筋”,在外卖软件寻找商家超范围经营的菜品并举报,以此敲诈商家钱款。经青浦区人民检察院以敲诈勒索罪对朱某提起公诉,日前,法院判处朱某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
2022年2月起,朱某在网上偶然看到科普帖子,称许多餐馆实际并不具有冷食制售资质,但却仍在制售色拉等冷食。看到帖子后,他竟从中窥得可乘之机,开始在各大外卖APP上随机搜索“蔬菜色拉”“凉拌菜”等关键词。
外卖软件会弹出含有以上菜品的商家,随后朱某逐一点击商户详情查看商户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将许可证上所列经营项目和菜单菜品清单逐一做对照。如果发现有商家罗列的清单中出售菜品存在超范围经营的,就通过线上投诉这些商家。
然而,朱某的目的并非纠正这些餐饮店铺的规范经营,而是为了举报后截屏敲诈该商家。朱某会与商家取得联系,指出他们存在违规情况,并称自己“已举报,如果想要让我撤销,就要付出数千元好处费”。按照这样的“套路”,朱某先在一家日料餐饮店敲诈获得3000元,店铺老板为息事宁人给了钱。得逞后的朱某开始变本加厉,又在点心店、酒馆分别敲诈获得2000余元及1000余元。
敲诈到第4家餐饮店时,面对朱某提出2000余元的“好处费”,店家表示:“我们小店才开不久,生意也不算太好,能不能少一点?”朱某竟称:“你态度好一点,不然我还要涨价1000元。”
该餐饮店无奈之下只得转账2000余元给朱某。后又经考虑,认为自己虽违规,但已整改,而朱某行为则属于违法,遂报警。警方于今年3月1日将朱某抓获,并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检察官释法说理,朱某退还全部违法所得。
检察机关审查认定,朱某多次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274条,依法对其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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