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车追尾了营运车辆,应负全责。对方要求我赔偿误工费。我找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说只负责修车,其余一律不管。现在对方想起诉我和保险公司。请问正常情况下保险公司是否应该赔付对方的误工费?
万先生
【解答】
万先生,您好!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同时,该解释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因此,保险公司是否赔付对方的误工费要看您购买的保险险种以及保险合同的具体约定。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