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销售电子烟
无证经营领刑受罚
“可乐味、咖啡味、西瓜味……各种口味应有尽有,无需打火机即可‘吞云吐雾’。”一直被人们当做香烟替代品的电子烟,带着“时尚”“健康”“戒烟神器”的标签,已逐渐成为年轻人的“新宠”。
一90后女子马某发现其中“商机”,借助网络平台冒险做起了售卖电子烟的生意。但我国对烟草实行专卖许可制度,无证经营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者,构成非法经营罪。日前,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对该起案件进行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以非法经营罪判处马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2021年8月至2022年7月期间,马某在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情况下,从他人处购买“Marlboro”“Heets”等品牌IQOS加热不燃烧卷烟(俗称电子烟弹),并通过微信、闲鱼等网络平台对外销售。为逃避监管,马某更是采用特定图标代替“烟弹”字样进行宣传推广。在与客户商谈完价格后,马某将货款和收货地址转发给货源充足的上家,从中赚取差价。经查明,马某先后向宋某、朱某、鲁某等多人销售上述加热不燃烧卷烟,非法经营数额共计208908元,违法所得共计20000元。
通州法院经审理认为,马某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电子烟也是烟。作为一种模仿卷烟应运而生的电子产品,虽不同于普通香烟,但亦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电子烟的售卖必须合法合规,从事电子烟零售业务,必须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对于消费者而言,电子烟同样有害健康,如要购买,务必认准官方平台,阻断“地下市场”流通渠道,遏制电子烟“野蛮生长”乱象。
卖银行卡又挂失找回“黑吃黑”
法院判决数罪并罚
从遮遮掩掩到主动办卡、卖卡,沦为不法分子违法犯罪的帮凶,发展到通过挂失补办的方式找回已出租(售)给“上家”的银行卡,并将卡内资金取现,人的底线只会一降再降,当然结果也只能是锒铛入狱、数罪并罚。
2020年3月,强子(化名)在明知大牛(化名)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下,为了轻松“赚钱”,动了歪心思。他将名下的两张银行卡以1100余元的价格出售给大牛。过了一段时间,强子突然有了一个“好点子”,既然那两张银行卡可能有大量通过不法手段获得的金钱流进流出,那他为什么不通过挂失补办的方式,找回这两张银行卡,来一波“黑吃黑”呢?在先后找回两张银行卡后,强子将卡内资金共计18461元取出用于生活开销。2021年2月,强子被抓获归案。
经审理查明,四川省安岳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强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二千元;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五千元;对强子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法官分析,帮信人“黑吃黑”的行为,俗称“掐卡”,是指持卡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而向其提供银行卡后,又通过挂失补办的方式找回已出租、出售给“上家”的银行卡,并将卡内资金进行转账、取现的行为。在“黑吃黑”行为中,帮信人将银行卡出售给他人,虽然其仍为银行卡的实名身份对象,但在事实上已经丧失了对银行卡及其卡内钱款的占有和支配权。而在“掐卡”后,当涉案金额达到犯罪数额起点时,就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值得注意的是,假如行为人一开始没有想要盗窃,而是在实施帮信行为后意图“掐卡”,此时帮信和盗窃两个行为应彼此独立,互不依附,行为人一人犯二罪,应当数罪并罚。
利用作弊设备赌博诈骗
被告人获刑三年罚金一万
利用作弊设备,就能轻易控制牌局,实现“逢赌必赢”。近日,江西省宁都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利用麻将机作弊设备控制赌局输赢骗取他人财物的诈骗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杨某军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对其违法所得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
2022年4月份,罗某全、郭某兰、李某闽(均已判刑)三人商定在李某闽家中的自动麻将桌内安装作弊设备以牟利,后罗某全将此事告知了被告人杨某军,杨某军听后表示同意,并与罗某全约定了盈利分成。之后由罗某全等人出资购买了作弊设备,杨某军则联系了手中有作弊设备的江某堂(另案处理),并通知其到李某闽家中安装好了作弊设备。
2022年5月30日至2022年7月30日期间,李某闽、郭某兰等人共先后邀集数十人到李某闽家打麻将,李某闽、郭某兰打麻将前会先联系后台提供信息,被告人杨某军则再将获取的麻将信息传递到李某闽、郭某兰佩戴的小型耳机中,告知哪张牌可打、哪张牌可留,下张可进什么牌等,以此控制打麻将的输赢。被告人杨某军等人通过该方式共非法获利309550元,其中被告人杨某军分得65825元。
2023年3月13日,被告人杨某军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其犯罪事实。在审查起诉阶段,其退缴了全部违法所得。
宁都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某军结伙使用赌博作弊设备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杨某军具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且退缴了全部违法所得,可以从轻处罚;其具有违法记录,可以酌情从重处罚。综合考虑被告人杨某军犯罪的事实、情节及认罪认罚情况等,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徐荔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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