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记者 夏天
法治报通讯员 蒋芸芬
家原本应该是个让人放松的地方,但回到家中,发现房间里藏着一个陌生人,这样堪比恐怖片桥段的事居然在现实中上演!更可怕的是,根据家中的种种迹象表明,这个陌生人已经在家里住了一阵子了……近日,松江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这个“不速之客”提起公诉。松江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谭某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
回老家数月,家中疑似进小偷
今年3月,租住在松江一套民宅的葛小姐一家有事回了趟老家。5月21日上午,葛小姐的姑姑帮忙到葛小姐家做一些清洁打扫,却发现葛小姐的家里被翻得乱七八糟,疑似有小偷进来过。
葛小姐的姑姑立刻联系了葛小姐,为安全起见,她一直守在葛小姐家中。
当天下午,葛小姐和母亲从老家赶到了松江。因为家里被翻得一团乱,她便和母亲、姑姑、男友一起在家里做起了大扫除。当收拾到房子最深处的杂物间时,葛小姐的母亲发现杂物间里好像有一些食物残渣,怀疑房间里还有人,于是喊上众人一起进入杂物间查看。
进入杂物间后,大家感觉沙发上的被子里好像有一个人,葛小姐的母亲便走上前,试图将被子掀开,可被子里的人却抓住被子不让葛小姐的母亲掀开。
随后,葛小姐的男友上前动手,直接将被子一把掀开,并将对方制服,葛小姐与母亲则赶紧退出房间并报警。
从偷窃发展为“住宿”,“不速之客”被判刑
警方很快赶到现场,并将这名男子抓回了派出所。这名男子名叫谭某某,今年二十多岁,在附近打零工为生,此前曾有过盗窃前科。
4月下旬的一天,他在葛小姐家附近闲逛,发现葛小姐家没人,便打算进去偷点值钱的东西。绕着葛小姐租住的民宅一圈后,他发现房屋北侧卫生间窗口的防盗窗坏了,就从这处窗口翻了进去。搜刮一遍后,一无所获的他离开了葛小姐家。
当晚8点,不想花钱找地方住宿的谭某某再一次来到葛小姐家,发现葛小姐家仍空无一人,就再一次翻墙进入,准备在葛小姐家落脚,并使用了葛小姐家的烧水壶烧水,还吃了葛小姐家的方便面。
此后数日,谭某某几乎每天下班都会到葛小姐家住,第二天早上再翻窗离开。
住在葛小姐家期间,谭某某从葛小姐家的衣橱里找到了四根“小金条”,心中十分激动。据谭某某所述,他曾尝试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将金条出手,却因成色问题、重量异常等原因被店家拒绝。
之后,谭某某在外辗转数日,其间他又将金条弄丢了,此事便不了了之。金条遗失后,无处可去的他再一次想到了这个“好去处”——葛小姐的家,便又返回,此后每天都睡在葛小姐家里。
直至5月21日下午,谭某某听到开门声,知道是主人家回来了,慌乱中他躲进了衣柜。岂料葛小姐的姑姑回家后就一直守在家中,没有离开,谭某某找不到机会逃走,只能偷偷躲到了房子最深处的杂物间里。
今年7月,该案移送松江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介绍,尽管因失窃的金条灭失,且被害人无法提供任何购买凭据,难以认定其犯罪金额,但谭某某翻窗进入他人住处盗窃的行为仍是既遂。
经审查,谭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又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居住二十余天,应当数罪并罚,追究其刑事责任。日前,松江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盗窃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对谭某某提起公诉。松江法院依法判处谭某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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