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女友前夫有过节,男子竟煽动纠集多人“讨薪”

上海法治报 2024年04月12日 黄若媛/徐荔

  □  通讯员  黄若媛  记者  徐荔

  为泄私愤,王某某伙同孙某某冒充公司经理,散布“公司老板欠钱跑路,可以替员工讨薪”等谎言,煽动、纠集40余名员工至公司门口聚众讨薪,随后又以“帮助疏散”为由勒索公司负责人钱财。殊不知,这样做已经触及法律红线。

  2023年12月7日,青浦区一公司经理黄先生至派出所报案,称被敲诈勒索。公安机关立即立案侦查,并于同日抓获犯罪嫌疑人王某某。见同伙落网,孙某某惶恐不安,两日之后主动投案自首。该案移送至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对王某某和孙某某进行讯问,两人很快交代了犯罪事实。

  原来,王某某和女友的前夫周某有过节,王某某偶然间得知周某在为一家快递公司招聘工作人员,王某某为泄私愤,心生一计,想借员工之手给周某“找点茬”,顺便“还能搞点钱”。王某某找来朋友孙某某,两人根据获得的信息,到员工宿舍附近,冒充该快递公司经理,向员工散布“你们被骗了,公司老板欠钱已经跑路,我们可以替你们讨薪”等言论,教唆员工到宿舍楼下聚集前往公司讨薪。信以为真的员工大都法律意识不强,竟真的前去“讨薪”。

  据王某某交代,他当时认为,等员工闹起来,公司会派人来处理,这样就能“搞点钱”。而人是周某招聘的,他肯定会被追责,这样就算报复成功了。

  负责人黄经理到场后发现聚众的员工过多,情绪非常激动,为尽快恢复公司正常经营秩序,黄经理无奈之下只得与王某某和孙某某沟通交涉,要求两人平息事态。见有利可图后,王某某和孙某某就以帮助疏散员工需好处费为由向黄经理索要5800元。

  经审查,承办检察官认为王某某、孙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共同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已触犯《刑法》相关规定。近日,青浦区检察院已依法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对王某某、孙某某提起公诉。

  说法>>>

  最好的防敲诈方式是“身正不怕影子斜”,不管是公民还是企业都要遵纪守法,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遇到敲诈不要慌,保存证据早报警。如果是被电话、信件等方式敲诈的,要注意保留通话记录、电话录音、原始信件等证据及时报案;如遇到当面敲诈,要在确保人身安全的情况下,与犯罪分子周旋、采用拖延战术,寻找机会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