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车没戴头盔被“示众处罚”值得尝试

上海法治报 2024年07月26日 叶金福

  □  叶金福

  近日,在浙江温州,一位女生因骑电瓶车没戴头盔被交警罚发朋友圈。视频中,她不好意思地说:“要不还是罚款吧。”在交警刚柔并济、张弛有度的普法教育之下,当事人最终同意将其当成典型,将短视频上传到交警公众号上。视频一出,果然“火出了圈”。

  新闻中的这名女生因骑车没有戴安全头盔而被交警罚发朋友圈,这其实就是一种“示众处罚”。笔者以为,这样的“示众处罚”远比直接罚钱更具有警示教育意义,值得提倡,值得尝试。

  眼下,电动自行车作为一种便捷的交通工具而深受广大市民的青睐,有的自购电动自行车,有的使用共享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成了城市道路上的一道靓丽风景线。但电动自行车的安全隐患也日益凸显,安全事故一直居高不下,而造成伤亡事故的主因是骑行者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意识,没有佩戴安全头盔。

  众所周知,骑电动自行车时必须佩戴安全头盔,这是交通法规的要求,也是自身安全的需要。但现实中,有不少骑行者嫌麻烦、不方便,或以“天太热”为由而把骑行安全抛之脑后,不是故意不佩戴安全头盔,就是和交警玩“躲猫猫”游戏,当看见前面有交警检查时,就立马停车带上安全头盔,而当看见交警不在就立马脱下安全头盔。殊不知,佩戴安全头盔是为了骑行者个人的安全,而不是戴给交警看的,更不是帮交警佩戴安全头盔。

  其实,骑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是相当危险的。据数据显示,佩戴安全头盔可以使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在交通事故中头部受伤和颅脑损伤的几率分别减少63%、88%。可见,骑电动自行车时佩戴安全头盔是多么的重要啊!

  近年来,每年各地都有数不清的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骑行者轻则受轻伤,重则致残、致死,这其中有不少人是因骑电动自行车未戴安全头盔引起的。如果每一位骑行者能自觉做到佩戴安全头盔,或许就可以避免这一起起伤亡事故悲剧的发生。

  此次,温州交警采取“示众处罚”的方式教育骑车不佩戴安全头盔行为,这无疑是一记妙招。希望各地交警部门不妨多些类似“小创新”,多出“小妙招”,从而通过这些见效快、教育效果好的方式,杜绝骑车不佩戴安全头盔行为,既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又确保骑行者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