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辟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新路径

上海高院与华东政法大学联合设立涉外实务实训基地
上海法治报 2024年08月30日 王葳然

  □  见习记者  王葳然

  为进一步创新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推动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融合发展,8月28日上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与华东政法大学联合设立“涉外实务实训基地”并举行签约暨授牌活动。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谭滨,华东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韩强为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上海海事法院、上海金融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等八家法院授牌。

  作为积极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的重要举措,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与华东政法大学以此次建立实训基地为契机,联合建设“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实务专家库”,为积极构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共同体凝聚合力。接下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将在上海三级法院选聘首批50位理论功底扎实、涉外司法审判实务经验丰富的法官进入专家库,全方位参与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学生实践教育等工作。同时,华东政法大学将选派教师至上海法院进行挂职锻炼,丰富教师的司法实务经验,从而推动涉外法治领域的实务研究。

  近年来,上海法院以推进队伍建设现代化为主线,主动承担法治人才培养的共同责任,在推进新时代上海法院队伍建设现代化“1+6+X”工作体系建设的基础上,不断推进“院校合作”深度融合新模式。截至目前,已同国内24所高校签订136项合作协议。

  签约及授牌活动后,上海法院与华东政法大学的与会代表进行了深入的交流探讨。

  据华东政法大学涉外法治学院常务副院长冷静介绍,后续将通过科学灵活招生、推进课程建设、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四个方面深化法治人才培养,与上海法院共同开辟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新路径。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储翔表示,希望今后能有更多的教师走进法院学习锻炼,同时也有更多法官走进学校课堂,为学生输送最前沿的实务案例。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佳杰在交流发言中表示:“我院将以实训基地为平台,加大互聘互派交流力度,为涉外审判工作、理论研究、人才培养等方面提供更多智力支持。”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顾晓蕾说道:“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涉外法治实务合作探索,为加快培养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贡献普陀力量。”

  韩强在交流发言中深入剖析了实践之于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重要性,他表示:“多年来,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关心和支持下,通过派送实习生、组织庭审进校园等活动,学校实现了法学教育资源和法院实践资源的有效融合。希望通过合作协议的签订,双方可以共同推进涉外法治实习实践课程的建设,联合打造高校与法院共建共管的协同实践育人机制。”

  在交流环节的最后,谭滨表示,上海法院和华东政法大学有着良好的合作基础,双方共签《协同推进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专项协议》,集中为五家中级法院、三家基层法院授牌,标志着双方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领域迈出了坚实一步。他指出:“涉外法治人才肩负着用法治方式更好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重要职责。各院在实践培养中,要把思想政治教育与涉外法律实务素能培养有机融合起来,确保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并非一朝一夕之功,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将发挥好牵头作用,八家挂牌法院将在配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开展工作的同时,探索符合本院特色的培养模式,为后期推广至全市法院提供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