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季张颖
销售总监亲自运送金饰回公司,最终抵达的只有销售总监一人,一行李箱金饰难道就此遗落在山野间?这看似蹊跷的一幕背后,实则是“内鬼”编织的巨大谎言。近日,经徐汇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徐汇区人民法院依法以职务侵占罪,判处被告人徐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
一箱金饰就此“沉山野”?
2023年12月25日晚7点,某珠宝首饰公司老板叶某接到人事总监的电话,称公司丢失一批价值数十万元的黄金饰品。电话中人事总监称,销售总监徐某在去外地门店视察时,筛选了一行李箱金饰准备带回公司。但在返程途中,行李箱因车辆后备厢无法扣紧而遗失在野外。
筛选门店滞销、磨损的金饰带回公司处理,这确实是销售总监的职责,但叶某下午还在公司见过徐某,当时他并未汇报此事,怎么几个小时后就丢了呢?叶某立刻找道徐某了解具体情况,得知徐某在未向他报备的情况下,于视察门店时私自筛选一批金饰,并告诉店员要将这些黄金制品带回上海。
虽然在联系门店经理后证实确有此事,但叶某分析后觉得事有蹊跷,怀疑是徐某自己侵吞了金饰。当晚8点,叶某便要求徐某和他一起到徐汇公安分局报案,详细说明金饰丢失经过。
转移黄金藏匿自家屋顶
面对公安机关的询问,徐某很快就承认自己非法占有金饰的犯罪事实。原来,2023年12月25日,徐某从门店取走金项链、金手镯、金耳坠等44件金饰后,就将它们放入公司运送首饰的专用行李箱,然后放在自己的私家车后备厢内,准备带回上海总公司处理。
然而,在返程途中,黄金的诱惑战胜了徐某的理智。“我脑子一热,就萌生了将这些首饰据为己有的想法。”徐某交代,“当时正好车后备厢没有办法扣紧合上,如遇颠簸就会整个弹开,我就打算以此为借口。”他在路上找了一处偏僻角落,把首饰转移到随身携带的双肩包后,就把行李箱丢到野外。到上海后,徐某先到公司待了十几分钟就准备回家藏匿赃物。路上,徐某跟人事总监打电话谎称行李箱丢了,自己正在外面找,实则将金饰藏匿在自家屋顶上。
根据徐某的供述,公安机关在他家中查获44件金饰。经鉴定,涉案黄金饰品重达870余克,价值48万余元。检察官认定,徐某利用职务便利,将公司价值48万余元的44件黄金饰品据为己有并藏匿于住处,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经过检察官的法治教育,徐某自愿认罪认罚。
最终,经徐汇检察院提起公诉,徐汇法院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说法>>>
职务侵占行为不仅会对企业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还可能影响企业形象,不利于企业合法、健康经营。
检察官提醒大家,工作时要遵守职业道德,靠自己的劳动获得收入,切勿对公司财产起贪念而误入歧途,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影响自己的前程。
同时,企业也要建立健全财产管理制度,加强对职员法治意识的教育培训,预防职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财产的犯罪行为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