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章炜
当前,饲养宠物狗越来越普遍,狗咬人引发的纠纷案件屡见不鲜,成为热议话题。2024年7月19日,快递小哥小李像往常一样,将一大堆小区的快递暂存在张阿姨开设的杂货店内。他放好快递正想离开杂货店时,被张阿姨店门口栓着牵引绳的拉布拉多咬伤,右小腿外侧有破皮和流血。双方多次沟通,就赔偿问题一直无法达成一致。于是,两人来到上海市奉贤区金汇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申请调解。
好心寄存快递却被索赔5000元
调委会接到案件后,耐心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并对双方的诉求进行了记录。
小李表示,张阿姨虽然给狗栓了狗绳,但是狗绳太长导致自己被狗咬伤,要求张阿姨赔偿前期后期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共计5000元。
“我真的是比窦娥还冤,好心办坏事。”张阿姨哭诉道,狗一向很温顺从不咬人。平常她看到快递小哥每天来回送快递太辛苦,一些收件人是上班族,家中时常无人。想着让快递小哥把无人签收的快递暂存自己的小店,减少快递小哥来回奔波,白天不在家的收件人也能在下班后第一时间拿到快递。没想到,这样的“好心”却给自己带来了飞来横祸。
张阿姨说,自己经营的杂货店也是小本买卖,小李提出的高额医药费无法接受。调解现场,两人各执一词,吵得不可开交。
踢狗存在过错两人达成调解
调解员在了解双方诉求后,耐心劝解,并讲解了饲养动物致人侵权的相关法律法规。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狗咬伤他人是对他人的非法侵害,被侵害人有权针对该非法侵害采取必要措施。但在本次事件的监控中,调解员发现小李是先踢了一下狗,被狗反击咬伤。小李踢狗的行为存在着一定的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张阿姨对此也可以减轻赔偿责任。小李听完调解员讲解后,对自己踢狗的行为向张阿姨诚恳赔礼道歉,也愿意自己承担一部分的费用。
双方听从调解员的耐心开导,愿意各退一步,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张阿姨以银行转账方式赔偿小李共计1000元整(包含被狗咬伤前期与后期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等)。调解员宣读了协议书的内容后,双方均表示无其他争议,当场签订了协议书,不再进行司法确认。同时,两人对调解员表示由衷感谢,对于此次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案例点评
狗伤人的小案若不能得到妥善调解,极易因双方的一时冲动,让矛盾进一步升级。本案中通过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此次调解结果体现了公平正义和法治精神,调解员充分考虑了双方的过错程度,作为合理调解的依据。调解结果不仅维护了受害人小李的权益,也警示了公众要尊重动物的权益。同时,本案也提醒了动物饲养人要加强对自己宠物的管理,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
在此特别提醒广大居民朋友,在饲养动物时要加强管理,避免动物伤人事件发生。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旦发生饲养动物伤人事件,动物的所有人、饲养人、管理人都可能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可能面临治安管理处罚及刑事处罚。因此,发生动物伤人事件后,应积极配合处理,并进行相应赔偿道歉,避免事态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