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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考上了大学,原本是一件喜事。可是由于父母离异,高额学费的承担问题却成了烦心事。
经过律师梳理相关法律问题,父母子女三方推心置腹地沟通,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解决了孩子的学费问题。
□ 上海市浩信律师事务所 和晓科
高昂学费让她犯难
和前夫周先生离婚后,获得女儿抚养权的许女士一直没有再婚,而前夫很快再婚有了新的家庭,几年后又生了一个儿子。
此后,他对女儿的探望次数越来越少,渐渐地,双方基本断了联系。
唯一的联系是,周先生按照当初离婚时的协议,每个月会准时将600元抚养费转到许女士的账户。
离婚时,年仅7岁的女儿刚上小学一年级。随着年龄的增长,许女士既要当妈妈照顾女儿的生活,又要当老师辅导作业,自己还有朝九晚五的工作,根本无暇发展新的恋情。
好在,在她的悉心培养下,女儿的学习一直不错。上初中后成绩始终名列前茅,考上了一所重点高中。
在今年的高考中,女儿如愿考上了一所中外合作办学的高校。
这原本是一桩喜事,但是和女儿的满心欢喜相比,许女士在高兴之外还是有着自己的烦恼——高昂的学费,让她感觉有点吃力。
其实在报志愿时,得知女儿心仪的学校是中外合作办学、学费很高,许女士就既喜又忧。
但是,抱着先考上再说的心态,许女士并未跟女儿提及经济上面临的负担。
现在女儿如愿以偿,许女士却实实在在地面临未来几年的经济压力,尤其是公司年初就传出风声可能裁员,自己的工作也处于风雨飘摇之中,年近四十,未来在何方……
前夫表示无义务承担
为了这事辗转反侧了几天之后,许女士终于决定向前夫“求援”。
在电话里,她告诉前夫女儿考上了心仪的学校,无奈学费高昂,她无力独自承担,希望他能承担一半。
但在电话中,她感受到了预料之中的冷淡。
周先生表示,自己儿子上学的花费也不少,女儿考上大学虽然是喜事,但学校的选择也得考虑家庭的承受能力。女儿既然已经年满十八岁,抚养费他已经没有义务支付了,但他会继续付到年底。对于女儿考上大学,他可以一次性给与一点奖励,但要他承诺负担四年的学费,他也没有这个能力……
“什么叫你没有能力?你自己还有个儿子,应该知道每个月600元够干什么?此前我都没有跟你提过钱的事,现在女儿好不容易考上了大学,而这个学校是她非常想上的,难道我们不能尽力满足她吗?”
挂了前夫的电话,许女士大哭一场。经人介绍她找到我咨询:作为父亲,前夫是不是需要承担女儿的大学学费?
女儿态度打动父亲
我首先告诉许女士,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抚养费的确只需要支付到子女年满十八周岁为止。
而且,抚养费本身就包括了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基本费用。
因此,许女士的女儿上大学时已经成年,作为父母对她已经没有了法律上的抚养义务,也就无须再支付抚养费了。
“除非你们当初在离婚协议中有特殊的约定,比如约定支付抚养费到孩子大学毕业,那么基于‘有约定从约定’的原则,你仍旧可以要求前夫继续支付抚养费。但即使约定抚养费支付到大学毕业,对于比较高的大学学费,孩子的父亲也是没有义务承担的。”
我仔细看了许女士的离婚协议,不出我所料,他们当初对于抚养费的支付并没有特别做过时间上的约定。因此,我遗憾地告诉她,要求前夫负担大学学费从法律角度是行不通的,只能从情理出发解决。
同时,我也建议许女士和女儿好好谈一谈这件事,毕竟她已经是成年人了,应该知道家庭的情况,并基于家庭情况对自己的学业做好规划。对孩子“报喜不报忧”,未必真的对她的成长有益。
过了一个多星期,许女士又跟我通了电话,她告诉我,这件事已经暂时解决了。
“那天我和你谈完,晚上跟女儿聊了很久,把我的担心和她父亲的态度都跟她说了,女儿也谈了自己的想法。她告诉我,其实她自己对学校做过全面的了解,还特地联系了一些学长、学姐,了解学校的奖学金、助学金等各项助学制度以及勤工俭学机会。学姐告诉她,这个学校的学生并非都是家庭很富裕的,也有家境普通甚至困难的,学校有相应的支持制度,她希望凭自己的努力,去争取奖学金和助学金,同时会利用课外时间勤工助学,这也是接触社会的好机会。”
许女士说,她们母女推心置腹地聊完之后,女儿第二天跟父亲通了电话,把自己的想法跟父亲说了。
父女沟通后过了几天,许女士的前夫给许女士发了一条很长的消息,表示经过考虑,他愿意承担女儿第一年学费的一半,但对于后续的学费他无法做出承诺,也希望女儿能够努力争取到奖学金,减轻家里的负担。
许女士告诉我,放下手机,她又哭了一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