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季张颖 通讯员 高端瑜
本报讯 充值了数千元预付卡,美容店却突然“跑路”,退款无门的消费者一纸诉状将美容店告上法庭。近日,崇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起案件,支持了消费者的诉请。
刘女士与某美容公司签订《造型服务协议》,并在门店办理会员充值,充值金额5000元。某日,刘女士欲前往店内消费,发现某美容公司在当地的店铺均已关闭。刘女士卡内尚有未消费余额4067元。刘女士认为某美容公司关闭门店前应主动退还卡内余额,然而她从未收到类似通知。
刘女士多次联系某美容公司,希望退还卡内余额,某美容公司拒绝退还。刘女士认为,因某美容公司原因导致服务合同已无继续履行的可能,故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服务协议并退还卡内余额。
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签订的《造型服务协议》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恪守履行。现因某美容公司在合同履行期间关闭门店停止经营,导致双方的服务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故刘女士行使合同解除权,并主张退还会员卡内剩余款项4067元的请求,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应予支持。
【法官说法】
本案是一起涉及预付式消费的案例。消费者在办理预付卡时应尽量选择商业信誉较好、消费者评价较高的商家,并实地考察服务场所的设备、规模、人员资质及相关证照;结合自己的实际需求理性消费,切莫贪图便宜而大额充值,与商家签订正式的书面合同,在合同中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期限、违约责任、送达地址等相关事项,不要轻信口头承诺;支付服务费时尽量避免现金交易,在核实收款方账户与合同签订相对方一致后,使用本人账户向商家公户转账,要求商家开具加盖公章的收款收据或正规发票并做好留存,并在日后消费过程中保存好消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