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章炜
2024年6月,上海市宝山区大场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收到一起调解申请。在宝山区一家创意产业园内,张女士的特斯拉被人为恶意锁车,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开动车辆,造成车辆轮毂损坏。原来,肇事者小俞与张女士的老公胡先生之间存在劳务纠纷,讨要钱款未果后,实施了上述行为。收到申请后,调解员分别与当事人联系了解诉求,制定好调解方案,组织当事人开展调解。
冲动之下恶意锁车
经查,小俞曾是胡先生公司的员工,但胡先生欠小俞两年左右的社保金未缴纳。小俞讨要未果后,出于泄愤和胁迫胡先生补偿欠款的目的,冲动之下实施了恶意锁车的行为。
调解员首先对张女士夫妇进行了详细地释法说理,指出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保险,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也是一种社会义务。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及时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将会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小俞曾是公司的员工,胡先生也要考虑雇主情谊,尽量大事化小,避免在公司内部造成不好的影响。同时,调解员指出,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因为本案犯罪情节轻微,即便张女士和胡先生不接受调解,该案移送检察院也很可能做出酌定不起诉的决定,到时如果再想要赔偿,只能提起民事诉讼。因此,对张女士和胡先生来说,利益最大化的方案就是调解接受赔偿。经过调解员耐心地普法与劝导,张女士夫妇认识到了此次纠纷事出有因,己方也存在过错,选择接受小俞的道歉和赔偿。
双方最终达成调解
调解员对小俞进行了普法教育,首先,根据《民法典》规定,小俞损毁胡先生的轿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次,他的行为涉嫌故意损毁公私财物。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小俞本来是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但是冲动之下,做出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行为,不仅胡先生遭受损失,自己也要承担行政甚至刑事责任,最后两败俱伤。最终,小俞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在多方力量的不懈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小俞向张女士赔礼道歉,得到张女士谅解;小俞一次性赔偿张女士车辆物损费共计2.225万元;小俞与胡先生社保金欠款纠纷一事通过司法途径或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解决。调处结束后,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感谢和认可。
【案例点评】
该起纠纷既涉及劳务纠纷又涉及民事赔偿问题,更涉嫌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违法行为,属于一起复杂矛盾纠纷。首先要稳定当事人情绪,确保矛盾不升级,理清责任主体,明晰过错,准确适用法律,找准调解突破口,促进双方各自退让,达成和解;其次,对于劳务纠纷,如果双方现场不能协商形成解决方案,也要引导当事人后续依法维权。
考虑到案件系民间纠纷引起,双方均有过错,并且彼此原为雇主和员工的关系,小俞初衷是想解决自己的社保缴费问题,只是一时冲动而犯错,案件社会危害性较轻,为了不影响其未来的工作生活,选择调解是便捷、高效的方式。
调解员坚持法理和情理相结合,促使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当事人当场表示以后将严格遵守法律,依法解决问题,杜绝过激手段,实现了化解纠纷的同时以法育人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