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朱非
11月16日,由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上海市法学会指导,上海市法学会多元解纷法治研究会和同济大学法学院共同主办的“调解工作体系与商事调解立法研讨会暨上海市法学会多元解纷法治研究会2024年年会”在同济大学举办。与会专家围绕上海调解工作体系建设和商事调解立法的创新与发展进行探讨。
以数字化手段提升调解效率和信息共享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智慧法院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杨力以《商事纠纷的数字化源头治理》为题作报告。他认为,商事纠纷可以通过法律科技基础工具及时识别风险,把纠纷化解在前端。他重点关注智慧化转型对调解工作的影响,认为当前调解平台之间的互通互联存在薄弱环节,如何通过数字化手段提升调解效率和信息共享,是下一步改革的重要方向。
他建议,可以打造一个涉及解纷的一体化协作平台。这一平台不仅可以在法院对案件进行繁简分流前作出司法引导,并且通过平台一体化还可以减少解纷数据登记的基础工作量。针对部分区域调解资源紧缺、质量不高的问题,则可以通过整合的方式实现异地调解资源协同发力。同时,上海应结合城市数字化建设的整体战略,打造具有前瞻性与示范性的智慧调解体系。
建构覆盖广泛、功能清晰的调解网络
上海政法学院教授、调解学院院长侯怀霞以《调解分级分类培训机制构建研究》为题作报告。她认为,商事调解作为纠纷矛盾化解的一种方式,要发挥其功能和作用,就需要加强对调解组织准入门槛的管控,并组织调解员开展专业培训。
她结合自身的研究与教学实践提出,调解联动不仅是多元解纷体系的核心环节,也是提升调解体系效能的重要抓手。她从“加强调解联动,打造上海调解高地”出发,探讨了不同主体间协作的重要性,并提出构建覆盖广泛、功能清晰的调解网络,以提升调解在多元化解纷中的核心地位。
通过体系化建设优化调解功能
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彭辉以《新时期调解工作的重要议题和体系化构造》为题作报告。他提出,实践中仍存在多元调解主体之间责任划分不清、调解体系法律定位模糊、数字化转型中调解案件录入存在严重壁垒、调解市场化经验不足等问题,可以通过体系化建设优化调解功能,有效缓解社会经济发展带来的纠纷挑战。
此外,调解工作应当进一步增强系统性与精准性,从碎片化治理向一体化政策转型,着力构建内在协调、外部联动的调解体系。
商事调解理论与外部衔接机制亟待加强
同济大学法学院院长、上海市法学会多元解纷法治研究会副会长蒋惠岭教授结合会议讨论,总结表示,商事调解和调解工作体系是国家和社会治理体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是当前亟需研究探索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
他认为,当前我国调解工作体系仍处在建构、调整、完善阶段,亟需进一步科学化、系统化。商事调解作为纠纷解决机制的组成部分和调解文化的新型分支,需要体现新的需求,注入新的理念,建立新的机制,而不能拘泥于现有模式。而调解员队伍的组织建设、素质建设、业务建设、职业道德建设是调解制度发展的前提。
当前,应大胆探索商事调解机制和制度创新,激发调解机制的发展活力,组织、管理、程序、收费等制度是亟待努力解决的重要问题。在商事调解理论研究方面也有待加强,相关的属性、原则、分类、关系、规律等理论框架都需要重新建构。同时,要继续强化商事调解的外部衔接机制,建设“周边”支持系统,为商事调解插上有力的翅膀。此外,还应加快推进立法进程,巩固司法改革成果,并做好与新加坡公约的有机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