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协议离婚父亲突然去世 为不给丈夫分钱她宁愿放弃继承

上海法治报 2024年11月27日 潘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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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婚后发现丈夫性格暴躁,甚至会动手,谢女士决定和丈夫离婚,并基本谈妥了离婚协议。

  然而,谢女士的父亲意外去世后,丈夫表示离婚协议要等她办完后事继承完遗产再谈,这让谢女士惊觉,丈夫还觊觎着自己可以继承到的遗产……

  □  上海市光大律师事务所  潘轶

  婚后才发现丈夫性格暴躁

  “我父亲最近刚去世,现在我想咨询的就是,自己能不能放弃继承?”谢女士找到我时,人显得非常憔悴,显然还没从父亲去世的悲痛中走出来。

  我回答她:“继承父亲遗产是你的权利,一般来说是可以放弃的。但我想知道你为什么要放弃继承,你能不能把家里的情况,包括目前继承人有哪些跟我讲一讲?”

  听到肯定的答复,谢女士似乎舒了一口气,说:“我放弃继承的目的,就是不希望丈夫能分到我父亲的遗产。我们之前刚谈妥了离婚协议,还没签字和去民政局办手续,而且我听说现在协议离婚还需要经过‘冷静期’,我担心父亲突然去世和遗产继承的事而节外生枝……”

  谢女士告诉我,她今年刚过三十岁,和丈夫崔先生结婚两年多,两人是通过朋友介绍认识的,交往时间不长就匆匆结了婚。

  结婚后,她发现丈夫性格十分急躁,稍不如意就大发雷霆。起初她还一再忍让,但后来发现对方的行为越来越过分,甚至开始对她动手。

  谢女士终于意识到,这段婚姻不应该再维持下去,身边的好友也都劝她赶紧离婚。

  父母从“劝和”到支持她离婚

  做了初步决定之后,谢女士又跟家人说了离婚的想法。

  但是,谢女士父母的思想都非常传统,总觉得小夫妻吵吵闹闹是正常的,一开始并不赞同她离婚的想法。

  在此期间,谢女士父母也和女婿做了交流,女婿信誓旦旦地表示已经认识到自己脾气急躁的缺点,并愿意尽量改正。有了女婿这样的表态,谢女士父母更是对她“劝和不劝离”了。

  谢女士虽然心存疑虑,但还是给了丈夫一次机会。然而,情况并没有如她所愿好转。崔先生的脾气依旧暴躁,甚至在一次争吵后,谢女士受到了身体伤害。

  这次事件彻底让她下定决心,必须结束这段婚姻。她向父母说明了情况的严重性,并坚持要离婚。父母看到女儿坚决的态度,以及她身上的伤痕,终于不再反对。他们开始支持谢女士的决定,并帮助她处理离婚事宜。

  婚还没离成父亲突然去世

  由于谢女士和丈夫结婚时间不长,并且没有子女,因此离婚的协商主要围绕财产分割展开,两人也很快就财产问题基本达成了一致,由谢女士草拟了一份离婚协议。

  就在谢女士搬回娘家居住,等待崔先生最后确认离婚协议的时候,谢女士的父亲在家中突发心脏病,送到医院时已经没了心跳和呼吸。

  谢女士一边和母亲一起料理后事,一边又希望尽早结束这段婚姻。

  而丈夫崔先生在上门探望时,提出离婚协议先不急着签,让谢女士安心料理后事。这本来让谢女士感到了一丝温暖,可是第二天丈夫又发来信息,表示由于谢女士的父亲去世需要继承遗产,因此离婚协议要等她办完后事继承完遗产再谈。

  谢女士这才惊觉,丈夫还觊觎着自己可以继承到的遗产。为此,她和母亲经过商量,决定放弃继承,让母亲一个人继承所有遗产。

  但谢女士担心这样做是否存在风险,因此想到找律师咨询。

  虽放弃继承仍然顺利离婚

  继承权是否可以主动放弃呢?法律明确规定是可以的。

  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遗产管理人或者其他继承人表示。

  在遗产实际分割前,继承的权利仅是一种期待利益,继承人是否确有继承权、能够继承多少遗产份额尚未可知。

  同时,继承权指向的遗产在未通过分割等处理方式由继承人实际取得相应部分之前,不存在夫妻共同财产问题,也就是说放弃继承并未损害夫妻共同财产。

  当然,法律也规定: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

  司法实践中,也有夫妻一方放弃继承,另一方起诉到法院主张放弃无效,并获得法院支持的案例。

  但从谢女士的情况来看,她和丈夫并无子女,并不存在“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形,因此放弃继承是有效的。

  我检索了相关法律条文和案例,提供给谢女士作参考,同时,这些“白纸黑字”也是她和丈夫在放弃继承前提下继续协商离婚的依据。

  过了一段时间,谢女士专门致电感谢我的帮助,她说已经办完了父亲的后事,也如愿结束了婚姻:“他一开始听说我放弃了继承,说我这样做是无效的。我把相关法律条文和案例发给他看了,最后他还是在原先的协议上签了字。”

  律师解析

  继承权是可以放弃的

  继承遗产是一项法律赋予的权利而不是义务,因此在通常情况下是可以自愿放弃的。

  我国《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进一步明确: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遗产管理人或者其他继承人表示。

  在诉讼中,继承人向人民法院以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要制作笔录,由放弃继承的人签名。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遗产分割后表示放弃的不再是继承权,而是所有权。

  同时,上述司法解释也规定不能放弃继承的特殊情形: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

  那么,已经表示放弃继承,还能否反悔呢?

  对此,上述司法解释规定:遗产处理前或者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不予承认。

  有些情况下,继承人放弃继承也可能和需要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有关。

  因为《民法典》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因此,纯粹从经济角度来看,如果继承的遗产价值明显超过所要负担的债务,继承人一般是愿意继承遗产的。

  但如果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数额较大,而继承人可以继承的遗产价值较小,那么继承人就可能放弃继承,从而也就不需要负责偿还被继承人的税款和债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