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 孙心元 夏晓明
记者 徐荔
为吸引消费者购物,不少商家都会开展抽奖、付定金享优惠等促销活动,例如,前50名付定金享半价优惠等。但是,消费者按商家指示参与了活动,却为何不在中奖名单中,没能享受到优惠?
近日,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消费者与商家因优惠活动发生的纠纷案。
案件回顾>>>
2023年10月下旬,一知名床垫品牌商家在旗舰店开展“双十一”促销活动,其中一款床垫的优惠活动为:“……付定金时间为10月24日20时0分至10月31日19时20分,预售到手价2699元;前50名付定金享整款半价优惠……”
2023年10月24日19时33分,该床垫付定金渠道已经打开。张先生询问商家客服人员:“目前还是前50名吗?”客服人员回复:“中奖名单在活动结束后于店铺首页公示,按照付定金时间算前50名。”
当天19时40分,张先生支付定金100元预订该床垫,并告知客服已下单,还向客服人员发送了涉案商品预订人数为15人的截图。客服人员则表示“中奖名单之后会公示,有机会哦”。
2023年10月31日,张先生购买该床垫,使用200元优惠券,扣除定金100元后支付订单尾款2399元,合计支付金额为2499元。
2023年11月24日,商家公示了中奖名单,名单显示:“第1名下单时间为10月24日20时0分0秒,第50名下单时间为10月25日9时32分1秒。”张先生发现自己不在上述中奖名单后与商家沟通,要求退还一半差价。双方沟通未果,于是张先生将商家告上法院。
张先生认为,自己与商家的客服人员询问后,确认自己支付定金符合中奖规则,所以商家应该返还差价1249.5元。商家则表示,他们开展的促销活动真实有效,而且已向相应中奖用户支付奖励。商家称,商品销售界面明示支付定金起始时间为2023年10月24日20时0分,张先生在此之前支付了定金,不符合抽奖条件,所以不同意张先生的诉请。
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商家注明付定金时间为10月24日20时0分至10月31日19时20分,但商家自行提前开启了付定金渠道。张先生于10月24日19时40分支付定金100元预订该产品后,将显示预售人数为15人的截图发送给商家客服人员,客服人员则表示“有机会哦”,表明认可了张先生符合中奖条件。最后,根据商家公示的中奖名单的付定金时间,若商家在回复张先生的询问时发现张先生付定金时间早于“20时0分”,则应及时告知,张先生可取消支付的定金并于20时0分后再支付定金,由此则符合商家所称中奖规则。因此,法院认为,应认定张先生符合商家的中奖规则,商家应返还张先生订单金额2499元的一半差价1249.50元。
说法>>>
随着网络购物方式的普及,各电商平台为了提高销售额经常开展各种促销活动,对此,法官向消费者和电商商家作出以下提示:
● 消费者应看清促销规则
电商平台和商家开展的促销活动较多,促销方式、内容也不相同,如满减优惠券、付定金预订商品享定金膨胀、按照付定金时间参与抽奖活动等。消费者在参与促销活动时,应看清商家的促销活动内容。若对促销活动存在疑问时应及时询问商家,并进行仔细确认,否则可能无法享受优惠,也容易与商家发生争议。
● 电商商家应妥善开展促销活动
电商商家开展促销活动可让消费者享受更多优惠,同时也可提升自己的销售额。但商家开展促销活动时,应对各种优惠活动进行公示,并使用通俗易懂或举例子的方式进行详细说明,以便消费者能够清晰理解。尤其是大型促销活动期间,应提前对客服人员进行促销活动规则的培训,以便向消费者作出的解答不出错误。最后,商家应妥善解决与消费者之间的纠纷,若是自身技术或客服人员的失误导致消费者未能享受优惠,应及时沟通,友好协商,妥善解决,树立诚实守信、负责担当的优质电商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