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演员自曝肇事逃逸”是法盲行径

上海法治报 2025年02月14日

  近日,有网民爆料《甄嬛传》的余莺儿的扮演者崔漫莉,在社交平台直播时自曝酒后无证驾驶,且肇事逃逸。视频中,她表示曾在横店拍戏的时候,喝酒以后开车撞到别人的车,她和朋友逃逸住到了另一家酒店。第二天还回到事发地,询问有没有监控,崔漫莉说:“摄像头坏了,那我还怕个屁啊。”相关话题引发关注,有网民指出,这种将违法行为当作谈资的轻佻态度,不仅暴露出其逃避责任的侥幸心理,更折射出个别艺人法律意识的淡薄。

  当地交通部门不妨去查查

  明星身份,并不会成为违法行为的遮羞布。公众人物的违法行为,也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和社会的谴责。即便没有摄像头,也会留下蛛丝马迹,到底是一时信口开河,还是确有此事,当地交通部门不妨也查查。

  酒后无证驾驶本身就是对交通法规的公然挑衅,而肇事逃逸更是对他人生命安全的极度漠视。如果属实,崔漫莉既违反多项法律法规,也严重违背了社会公德。而崔漫莉却在直播中“炫耀”,这种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姿态,难怪网民戏谑,“这是本色出演”“戏里戏外一样蠢”。

  作为公众人物,崔漫莉的行为无疑是向社会传递了极其错误的信号。部分明星凭借知名度获取丰厚收益,却未能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甚至将违法行为视为特权象征。这种扭曲的价值观念,损害了社会公平正义,也严重影响了社会风气。

  艺人的行为具有极强的示范效应。年轻粉丝群体往往会模仿偶像言行举止。当艺人将自己的违法行为轻描淡写地公之于众,很容易误导青少年形成错误的价值观念。

  因此,公众人物应以身作则,遵纪守法,也应珍惜自己的社会影响力,用实际行动传递正能量,积极发挥明星的正面榜样作用。

  网络“乱吹牛”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崔漫莉在直播间态度轻佻、毫不避讳地爆出了自己曾经酒后驾车、两次无证驾驶,撞坏了别人的车还选择逃逸等一系列违法行为,宛如“法盲”一般的行径,已经让人非常震惊了。更令人震惊的是,在她的奇葩言行引发广泛争议后,她居然又改口称,这一切都是做梦梦到的,如此睁着眼睛说瞎话的行为,更让人瞠目结舌,不禁让人质疑:她到底是把自己当小丑,还是在把网民当傻子?

  崔漫莉之前讲的经历或许是真的,因为她讲述的时候有大量的细节,而且讲得非常生动,比她的演技自然多了,但她可能觉得时过境迁,没有确凿证据能证明她的违法行为,因此在口不择言自曝后又感到后悔,试图用“做梦”“乱吹牛”等荒谬说辞来逃避责任。然而,警方已经介入调查,是否能找到证据,如何追究其法律责任,都不是她嘴皮子一碰就能说了算的。

  另一种可能性是,崔漫莉为了博取眼球,直播时故意编造情节或夸大其词,试图迎合部分网民的猎奇心理。自曝之后她看到有了热度,索性就装疯卖傻到底,说不定还能“黑红”一把。毕竟现在流量就是真金白银。

  不过,这种得意算盘显然是打错了。身为公众人物,应该充分意识到自身言行举止的影响力,公开炫耀自己的违法行为,扰乱网络秩序,挑战法治精神,无论所述是否真实,都已经涉嫌违法。虽然俗话说:“吹牛不犯法”,但是在信息爆炸的时代,“乱吹牛”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给公众传递错误信号,同样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舆论的焦点应该聚焦于崔漫莉行为的错误性和危害性,呼吁明星艺人谨言慎行,做好表率,而不是被她牵着鼻子走。平台更应该重点关注其言行,涉及违规行为的要及时处理,并向有关部门报告。绝不能因为一时的热度而放任其满嘴跑火车,拿负面新闻来自我炒作。万万不可让她真“吃到”了知法犯法、“黑红也是红”的脏流量,破坏社会的法律秩序和良好风尚。

  至于崔漫莉本人,当务之急不是继续发表“雷言雷语”,来展示自己的法律知识有多匮乏,道德底线有多低下。而是赶紧从蒙昧无知的梦中清醒,抓紧时间道歉认错,积极配合警方调查,负起自己应该负的责任。如果继续试图巧言令色来逃避责任,只会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在舆论旋涡中越陷越深。

  综合自新京报网、极目新闻等马九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