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陈颖婷 通讯员 曹赟娴
本报讯 高速公路行驶途中,客车驾驶员臧师傅突发脑出血,晕倒前几秒,他用尽全力减速停车,保护了车上52名乘客。前两年,这起事件得到社会广泛关注,不少网友都为司机臧师傅“点赞”。然而因病昏迷的臧师傅却并不被认定为工伤,无奈之下臧师傅的家人提起了行政诉讼和民事赔偿诉讼。记者日前从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从“法理情”调解,最终大巴公司给予家属赔偿,减轻了家庭压力,臧师傅一家也自愿撤回了行政诉讼及民事赔偿诉讼。
2023年8月,臧师傅驾驶旅游大巴车,载着52名乘客从浦东新区出发,前往江苏盐城游览。车辆行驶在高速公路时,臧师傅突感身体不适,视线开始模糊,他用尽全力,变换车道、踩刹车、拉上手刹,将大巴车安全停靠在应急车道,随后陷入了昏迷。送往医院抢救后,他不幸被诊断为脑干出血。
后臧师傅的家人向某区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人社局认为,臧师傅危急时刻显担当,让人肃然起敬,但其因病昏迷,不属于工伤认定的范围,因此未获得支持,原告一家人遂起诉至浦东法院。
浦东法院行政及执行裁判庭受理该案后,多次组织研判。合议庭认为,本案从法律角度看,事实清楚,争议点明确,但作为一起公共事件,也要充分考虑案件背后的社会背景、道德伦理及公众情感,争取在“法理情”相统一中实现案结事了。
调解过程中,主审法官张淼堂向臧师傅家属释法明理,解释了工伤认定的法律规定,同时考虑到臧师傅突发疾病是在工作过程中,且其行为在危急时刻保护了全车52名乘客的安全,法官充分肯定臧师傅的社会责任感和担当,应予以褒扬。
臧师傅如今仍处于植物人状态,治疗花费和后续护理费用负担较重,从情理上来说,不能忽视其行为的社会意义,臧师傅应得到关联方的补偿或救助。
合议庭了解到,臧师傅家属还在宝山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于是联合宝山法院民庭共同开展调解工作,多次与臧师傅就职的旅游大巴公司沟通协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臧师傅的举动保护了公司免遭损失,也与法律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宗旨一致。过程中,某区人社局也对调解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
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旅游大巴公司同意基于人道主义原则,给予臧师傅家属数十万元的补偿,以减轻其经济压力。压在臧师傅一家人心上的石头终于落下了,他们也自愿撤回了行政诉讼及民事赔偿诉讼。
“臧师傅的家人需要的不仅是一份文书,还是一个切实解决问题的方案,社会公众期待的也不仅是一纸判决,而是兼怀同理心和常理常情的公正处理。”该案承办法官表示,本案中法院积极组织调解,既是为了维护法律公平正义,尊重社会公众良知,也期待通过把依法办案与弘扬维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度融合,发挥司法在规范、指导、评价、引领社会价值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