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季张颖 通讯员 纪冬雨
本报讯 一张皈依证,几张符纸,张某顶着编造的法号,摇身一变成为“大师”,穿梭于各大寺庙门口“招摇撞骗”。改命、祈福……是真“大师”?其实是利用封建迷信的诈骗犯!近日,黄浦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法院最终以诈骗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6000元。
2023年9月,小胡在城隍庙游玩时被张某拦下,张某自称宗教人士,并展示了伪造的皈依证。他表示在一边观察了小胡的面相,询问其是否近期霉运缠身。正面临工作挫折的小胡顿时被击中心事,在听到张某的话后感觉他“神通广大”,便向其寻求破解之法。
张某将其引至路边花坛,掏出了几张“符纸”悄悄说:“只要买特定的符纸,并在人多的地方烧掉,让人流将霉运带走就可消灾转运。”后张某又以抽签为名骗取小胡钱款,并承诺后续可请九华山的师傅帮忙供奉香火,彻底扭转运势。“当时因为生活状态糟糕,所以病急乱投医了。”事后,小胡统计,共被张某骗取五千余元。
不仅仅是小胡陷入了“大师”骗局中,早在2018年,小周经同事推荐便认识了张某,在张某对其算命后对其深信不疑。
某日,张某预测小周“妈妈将有不好的事情”,遂以安排九华山师傅做法事驱魔、祈福等为由多次向小周收取现金。此后,小周将张某视作心灵依托,每隔一段时间就约出来见面,量身定制做法事、烧香祈福等“转运”方案。
有同样遭遇的还有小陈。2023年2月,其独自前往豫园看灯会,路过城隍庙时被张某拦下,张某称观其面相近期运势很差,进而以购买符纸后烧毁可以消灾转运为由骗取小陈4000余元。
2024年10月,公安民警在城隍庙门口将张某抓获。经查,早在2016至2018年间,张某就曾因在静安寺门口拉扯过往行人要求为其算命,造成现场人员围观,扰乱公共场所秩序,3次被处以行政处罚。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张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从宽处罚。鉴于其主动退缴违法所得并预缴罚金,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张某的犯罪事实、情节及认罪、悔罪表现等,可以适用缓刑。
最终,黄浦区法院以被告人张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6000元。被告人张某退赔在案的违法所得发还各被害人;扣押在案的犯罪工具皈依证一本、符纸二张、手机SIM卡一张应予没收。
判决后,被告人未上诉,检察机关未抗诉,判决已生效。
【法官说法】
近年来,这类利用封建迷信实施诈骗犯罪的案件屡见不鲜,不法分子利用被害人的迷信心理,借“转运”之名,行诈骗之实,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破坏社会秩序。
在封建迷信诈骗中,“大师”们针对被害人求顺改运的心理量身定制套路,以敛财为目的,利用被害人对封建迷信活动的信任,编造话术、巧设陷阱、蛊惑人心,虚构自身“通灵”“神通”等能力,谎称能通过“做法事”“供香火”等方式改变他人命运,诱骗被害人购买高价“法器”“符纸”或支付高额的“法事费”。
这些行为完全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客观上实施了虚构事实的欺诈行为,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物,被害人进而遭受财产损失。这种以迷信为幌子、以骗财为目的的行为,与正规的宗教活动有着本质区别,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依法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法官提醒,要树立科学理性的世界观。遇到困境时,应积极寻求家人支持、朋友帮助,或通过正规渠道咨询专业人士,进行正规心理疏导,用切实可行的方法解决问题。
要正确区分宗教活动和利用宗教行骗,对高价支付保持高度警惕,同时切勿轻易向陌生人透露个人信息,以防被不法分子“量身定制”诈骗剧本。
一旦察觉可能被骗,一方面应及时止损,停止继续支付任何费用,不与诈骗分子做过多纠缠;另一方面应全面固定证据,妥善保存好聊天记录、转账凭证、联系方式等相关证据并果断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主动配合调查,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