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见习记者 刘嘉雯
近年来,随着电脑配件市场需求持续增长,部分不法分子盯上品牌光驱的市场空间,在未获得任何品牌方授权的情况下,私自组装、贴标、生产假冒知名品牌光驱,并通过网络平台层层分销,形成集生产、批发、零售于一体的侵权犯罪链条。近日,青浦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特大假冒光驱案件,涉及假冒多个国内外知名品牌,已销售金额累计超500万元。
低价售卖“正规”知名品牌光驱
2024年9月,青浦公安机关发现,某网店长期对外销售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的某知名品牌光驱,且销售流向覆盖多地、交易频繁,初步判断存在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重大嫌疑。经查,该店铺对外宣称货源正规、渠道可靠,实际销售的光驱却与正品存在明显差异,初步核实销售额已逾百万元,遂立案侦查。
随着侦查深入,一个分工严密、长期制售假冒品牌光驱的犯罪团伙逐步清晰。该团伙并非单人作案,而是形成互相独立的犯罪结构:上游为专门生产假冒光驱的作坊式工厂,私自采购光驱内芯、品牌标贴、包装盒等原材料,进行组装、翻新、贴标,批量生产假冒多个品牌光驱;下游向上游作坊大量采购假货后,再以批发价向下家分销,同时通过淘宝等电商平台直接面向全国消费者销售,形成“生产——批发+零售”的完整黑色产业链。
2024年9月21日至12月12日,公安机关抓获以傅某某、谢某某、李某某为核心的12人制售假团伙,多个隐藏在居民楼、出租屋内的制假窝点被一举捣毁,大量假冒成品、半成品、品牌标贴及生产工具被依法扣押,一条横跨两地、持续数年的侵权黑灰产业链被彻底斩断。
低成本生产假冒光驱,通过网络加价销售
2025年3月6日,该案移交检察机关,经依法审查查明,该犯罪团伙内部层级清晰、分工精细,核心人员各司其职、相互配合,以极低的成本生产假冒品牌光驱,再通过网络层层加价销售,非法获利数额巨大。
其中,傅某某伙同傅某、刘某共同经手销售环节,2021年3月至2024年9月,傅某某为牟取暴利,在明知光驱系假冒品牌注册商标商品的情况下,仍长期从谢某某、李某某两处大量采购,并开设网店对外大肆销售。三人在某市租赁民房作为仓库,对外宣称所售光驱为全新正品、渠道货源,以每个130元至150元的价格对外销售,吸引全国各地商家及个人买家,经商标权利人鉴定均系假冒产品。
之后,以谢某某为首,伙同周某、谭某组成制假批发团伙共同作案。该团伙同时运营三家网络店铺,采取零售与批发并行模式,以每个70元至90元不等的价格向下家批量销售,经鉴定均系侵权产品。
此外,由李某某牵头,雇佣郑某、陈某、谭某、张某、杜某五人共同实施生产,组成了另一个制假售假团伙。2022年5月至2024年8月,李某某在一出租屋内设立制假窝点,专门生产假冒品牌光驱,对外大量批发给傅某某团伙。李某某等人按照分工分别从事拆机翻新、更换外壳、贴标包装、检测维修、打包发货等工作。
2025年9月4日,检察院依法对该案被告人提起公诉。2026年1月16日,青浦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全面采纳检察机关指控事实及量刑建议,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假冒注册商标罪,分别判处傅某某、谢某某、李某某等11人有期徒刑3年8个月至1年6个月、缓刑1年8个月不等刑罚,并处罚金288万元至2万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