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主办的第四届金融法治前沿论坛暨“制定金融法的核心命题与规则创新”学术研讨会举行。
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罗培新教授表示,金融行业天然存在信息不对称现象,金融机构有着信息、技术、资源等方面的优势。他提出,“实体为本,金融为用”,当前金融立法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尚显不足,《金融法》的起草有望补上不足,充分发挥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滋养”功能。金融立法需考虑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并要加强行政监管及刑事责任衔接,可适当加重法律责任,对发现成本高、负外部性大的金融违法行为重罚,以构建健康的金融生态。
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院长钱玉林教授表示,金融法律制度的完善对建设金融强国至关重要,探讨金融立法模式的过程,也是不断丰富、完善金融法学体系的过程,对学科建设有着深远意义。金融法学是经济法学院的三大学科特色之一,学院打造了金融法研究中心常态化开展科研教学活动,聚焦金融法前沿学术建设、金融法竞赛与卓越金融法人才培养。(朱非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