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版:专家坐堂

谎称有“门路” 其实是“套路”

2018年01月09日 B05 :专家坐堂 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

本文字数:3218

  资料图片

  □法治报记者 夏天 通讯员 冯健

  

  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当人民群众需在国家机关办理相关事务时,总有一些不法分子妄图利用普通人的侥幸心理,营造出所谓的“门路”,狐假虎威、坐地起价,蒙骗他人,牟取非法利益。

  本期专家坐堂,请奉贤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相关案件的检察官,为大家讲述几则“开后门开进沟里”的案例,特别提醒公众,千万勿心存侥幸,以免落入骗子的圈套。

  【案例1】

  一次违法开三张罚单 司机找人“消分”被骗

  王君无牌无证驾驶摩托车行驶在非机动车道,与一辆电瓶车发生交通事故,一次性被交警扣24分。为了保住自己的驾驶证,他花16000元找人消分,没想到又落入骗子的“陷阱”。近日,奉贤检察院依法以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陈阳提起公诉。

  事情还要从2016年5月22日说起,王君拿着自己的B照驾驶证骑着一辆无牌的摩托车回家时,在非机动车道与一辆电瓶车发生交通事故,当场被交警开了三张罚单,一是机动车未在机动车道内行驶; 二是未悬挂机动车号牌; 三是准驾不符,一次性被扣除24分。

  王君将事故调解完后,交警让王君到隔壁处理违章,然而王君知道自己24分的违章不仅要重新考试,驾照还会被降级,于是就心存侥幸,看能不能找人消分。

  经人介绍,王君在汽修厂认识了陈阳,陈阳开口要7000元,声称自己有关系能让王君驾驶证消分不降级。几个月后,王君接到陈阳电话,说事情已经办妥了,让王君再准备8000元,王君用自己的手机查了一下违章情况,果然没有违章信息,于是就将钱转给陈阳。

  2016年10月份,王君回老家年审驾照时未通过,原因是因为之前有交通事故的违章没有处理掉。王君当即联系陈阳,陈阳解释称“是系统的问题”,让王君再转1000元,当王君转钱过去后,陈阳开始用各种理由拖延,微信电话都不回,违章也一直没有处理掉,也没有退钱的意思。

  陈阳被警方抓获后交代,他并没有能力帮忙“消分”。王君调解掉的那起小事故,如不去领摩托车的话,违章单子就有可能不输入电脑,分数就不会被扣掉。他以为违章记录是跟摩托车的,不跟驾驶证的,他所做的就是“等”,过了三个月,外网上查不到违章记录了,那就算事情办妥了。

  【检察官说法】

  替代记分将受到重罚

  交通违法应该通过正常渠道扣分处理,切记不要心存侥幸,以免落入骗子圈套。

  检察官特别提醒广大市民,去年3月25日,新版 《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正式施行,第25条规定:禁止由他人替代记分,禁止替代他人记分,禁止介绍替代记分。具体处罚如下:由他人代替记分,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替代他人记分,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 介绍替代记分,处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案例2】

  跑长途车辆违章较多 微信上买“神器”消分

  去年4月,经常开车往返苏浙沪跑长途的周某在微信群上看到一则推销一款叫做“超级车管家”神奇机器的广告。该广告词非常炫人眼目,号称“车管家,只扣钱,不扣分,12分轻松搞定”。周某考虑到自己经常跑长途,车辆的违章也较多,就加了卖家微信聊天想了解一下这款机器。

  卖家介绍说,这个车管家是新产品,给车辆违章交罚款时可以不扣分,同时还给周某看了一些相关的视频。由于这款“车管家”一台的价钱需要1200元,周某没有立即购买,但是一直在关注着卖家的微信朋友圈,里面经常会发出一些车管家的信息,还有他人成功购买的信息。

  5月30日端午节,卖家主动发了消息给周某,说现在节日有优惠活动,购买价只要1000元。周某通过这1个多月的观察,觉得那么多人购买,这个“车管家”应该是真的,不像是骗人的,就以1080元的价格,向对方下了订单,并且微信转账给了对方500元定金,双方约定收到货物后再支付余款。

  6月2日,周某收到货物,交付了剩余的580元。可是正当周某兴致勃勃地使用这个类似拉卡拉的“超级车管家”,准备消除自己的违章扣分时才发现,这个机器只能进行简单的车辆违章查询,根本无法像对方宣传的那样进行违章的处理,更不用说消除违章不扣分了。周某立即联系卖家要求退货,可是对方早已将周某微信拉黑了。周某这才发现自己上了当,立即报了警。

  警方根据周某提供的线索,通过侦查,在山东潍坊某小区内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抓获。经调查,去年5月至9月,犯罪嫌疑人李某以虚构能处理交通违章为由,在微信上向他人出售这款名为“超级车管家”的电子产品,累计销售达数10台,获利近2万余元。近日,奉贤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对李某依法批准逮捕。

  【检察官说法】

  根本没有“消分神器”

  目前,上海交警总队授权处理交通违法行为的 APP 只有“上海交警”,且不存在无需扣分就能处理记分交通违法行为的情况,请大家务必不要贪便宜钻空子,以免上当受骗。

  【案例3】

  公务员面试“通关系”  被骗几万元却一场空

  一年一度的公务员考试开始了,想考取公务员的莘莘学子们也投入到了紧张的复习中。犯罪嫌疑人王兴谎称自己有能力疏通关系让朋友的孩子顺利通过公务员面试,骗取朋友人民币4万元。

  备考公务员考试的考生都知道,全国乃至各地的公务员考试都要经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环节,每一个环节都是全程留痕,非常公正的,考生如果有一个环节没通过就不能最终通过考试。现在考试作弊是触犯刑法的犯罪行为,给考试的公正性又多加了一层保障。

  王兴的儿子想考国家安全局,经过一番努力通过了笔试,却没能通过面试。王兴为了面子,跟朋友刘东说,自己的孩子是上海交大毕业的,现在在国家安全局工作,儿子的朋友是公安局政治处的,以显示自己的人脉很广。

  去年4月的一天,刘东找到王兴说,自己有个叫吴愉的朋友,其孩子正在考警察,笔试也已经通过了,怕儿子面试出问题,想找人疏通关系。刘东向王兴引荐了吴愉,王兴表示:这件事情办成需要8万元~10万元。吴愉表示,事成之后一定立马付钱。王兴说:“现在要去疏通关系,你先付2万元,我给你写个收据。”吴愉当场通过支付宝转账给王兴2万元。两个月后,王兴找到吴愉说:“现在面试没有问题了,体检这块还要找人疏通关系。”吴愉又转账给王兴2万元。

  直到跟吴愉儿子同一批考公务员的同学都收到了体检通知,吴愉才发觉自己被骗了。吴愉打电话给王兴要钱,王兴表示自己还不出钱。为了避免再接到吴愉电话,王兴更换了手机号码。找不到王兴的吴愉只好报了警。

  【检察官说法】

  诈骗他人财物被逮捕

  犯罪嫌疑人王兴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266条之规定,涉嫌诈骗罪,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79条、第88条之规定,依法对其批准逮捕。

  【案例4】

  轻信他人可承包食堂 付了保证金却没动静

  去年9月的一天下午,经人介绍,犯罪嫌疑人谭某认识了被害人时某,谭某谎称其在浦东新区某工地内有内部关系,其能安排时某在该工地内承包工地食堂。

  时某经过打听,发现该工地确实即将动工,便信以为真。双方在奉贤奉城某咖啡馆内,签订了一份关于浦东新区某工地承包食堂的合同,时某分2次支付了保证金5万元。

  时某以为万事大吉就等着进场后赚取大钱了,可是在合同约定的进场时间到期后迟迟不见工地动静,几次询问谭某,都被以“召开大会”暂时不能进场为由搪塞过去。

  但实际上,谭某既没有关系,且根本不认识该公司内部人员,也没有能力安排谁去该公司工地承包食堂。

  事情败露后,犯罪嫌疑人谭某于10月底在奉贤某宾馆被警方抓获,到案后对以承包工地食堂为由诈骗被害人时某5万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查其犯罪所得早已被其挥霍一空。

  【检察官说法】

  遇事要保持清醒头脑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做任何事情都应该有个清醒的头脑,千万不能对方说什么、许诺什么就相信什么,凡事要通过自己的调查和思考,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文中涉案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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