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法治庭审

普通水果穿上“洋马甲”身价倍增

2018年01月12日 A05 :法治庭审 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

本文字数:1389

  □法治报记者 陈颖婷  通讯员 王治国 陈卫锋

  “Dole”“Zespri”“Sunkist”等均是来自美国、新西兰的知名水果品牌,普通水果如果贴上这些品牌的标识,就会随之身价倍增。一些不法分子因此利欲熏心,通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标识牟利。

  昨天下午,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集中宣判了6起这样的知产刑事案件,经认定的假冒注册商标标识总量近110万件。法院以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分别对13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至拘役五个月、缓刑五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同时处以罚金。

  知产刑事犯罪“线上+线下”新模式引人关注

  主审法官倪红霞介绍,这次宣判的6起刑事案件有三个共同点:一是案由相同,13名被告人均因涉嫌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而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二是被告人职业相同,均在农产品批发市场、水果市场等场所从事水果包装盒销售生意; 三是案情相同,被告人均因销售假冒的“Dole”“Zespri”“Sunkist”等注册商标标识而被公安机关查获。

  在一起案件中,被告人季某在浦东新区华徐公路上经营一家包装店。经查,季某明知系假冒的“Dole”“SWEE-TIO”“Zespri”“Zespri4030”等品牌的水果贴标,仍然大量购入并在自己的店铺内及通过网络予以销售。2017年5月25日,季某被公安机关人赃俱获。经法院认定,季某销售的假冒注册商标标识数量达4万余件,尚未销售的标识达14.1万件。最终,季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罚金人民币九千元,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查获的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予以没收。

  事实上,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以及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像季某这样通过“线上+线下”模式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标识的情形并非个案。

  在另一起案件中,祝某等三人除了在位于某果蔬批发市场的店铺内销售假冒的商标标识外,还在淘宝网上开设店铺,进行线上销售。经法院认定,已销售的假冒注册商标标识共计1.4万余件,尚未销售的达1.8万件。三名被告人因此分别获刑并处罚金。

  司法保障“双打”服务自贸区建设

  据介绍,销售非法制造的假冒注册商标标识具有极大的危害性。一方面,该行为破坏了正常的商标管理秩序,侵犯了商标权人的权利,对其造成巨大损失。另一方面,假“名牌”一旦流入市场,将极大地损害消费者利益,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

  浦东法院知产庭负责人徐俊表示,浦东法院是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所在地法院,通过这次的集中宣判,既彰显了司法保障“双打”,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决心和力度,也充分体现了中国法院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一贯立场,有利于“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的构建。

  早在1996年,浦东法院在全国法院率先探索实行由知产庭统一审理知识产权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的“三合一”审判机制。这一机制被誉为“浦东模式”,被写入2008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16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在全国法院推广这一审判模式。

  徐俊介绍,2015年至2017年,浦东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共受理各类案件11787件,审结各类案件11524件。收结案量均占上海市一审知识产权案件的40%左右。在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的新形势下,浦东法院审理了一大批新类型、疑难复杂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做到严格保护、严厉打击,积极树立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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