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董菁琳
通讯员 金涧远
本报讯 因为觉得景区内的小猕猴十分可爱,赵某、张某夫妇想将其诱捕回家当宠物养。两人带着两只“宠物”猕猴经过高速检查站例行检查时,被公安机关查获。近日,金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对赵、张二人提起公诉。
2017年8月26日中午,赵某、张某夫妇去佘山景区玩,爬山的时候看见树上有两只小猕猴,两人便用随身携带的小面包和小馒头投食,两只小猕猴也不认生,看见食物就上前吃了起来。
看见猕猴的可爱模样,两人甚是喜欢,便想把小猴子带回家当宠物养。于是,张某趁着小猕猴吃东西的时候,用手一把抓住一只猕猴,迅速放入包内。赵某也趁另一只不备将其捕获。随后,两人带着藏在包内的两只猕猴离开景区,随后一直将它们当做宠物养在家中。
2017年10月,赵、张夫妇带着两只小猕猴外出游玩,在高速检查站被民警拦下例行检查。民警发现两只猕猴后追问来源。赵某、张某支支吾吾无法说清,在民警几番质问下,两人这才交代了自己的所作所为。
经鉴定,赵、张夫妇从景区偷来的“宠物”均为猕猴活体(幼体),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日前,金山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赵某、张某提起公诉。检察机关认为,两名被告人在自然风景区内非法猎捕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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