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徐慧
本报讯 海事仲裁与航运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研讨会暨“一带一路”与海事法治建设高端论坛昨天下午于上海国际航运中心举办。此次会议由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海事仲裁研究中心主办。有与会人员建议建立强制调解制度。
上海海事法院副院长荚振坤就最高院于2017年底最新颁布的关于仲裁司法审查案件两项司法解释进行解读,同时他引用了英格兰和威尔士首席大法官托马斯勋爵在国家法官学院的演讲,表示“要充分尊重当事人通过仲裁解决争议的选择,这种尊重是法院与仲裁关系的核心”。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负责人徐飞介绍了海事仲裁这些年的发展以及海事仲裁委托调解的现状并展望了“一带一路”倡议背景下海事仲裁的新发展。
上海四维乐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周琦律师从律师和仲裁员的角度谈了海事调解与海事诉讼、仲裁程序的分立与衔接,建议建立强制调解制度,但可以选择是否接受强制调解的结果。他介绍,国外的一些调查表明,被强制进入调解程序的当事人对调解结果的满意度非常高。
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院长王国华教授则以“上海自贸区航运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完善路径”为题发言。
王国华教授认为,完善自贸区多元化解决机制的时机已经成熟,建议推出首部《自贸区海事临时仲裁规则》; 更多关注市场需求和集群效应,吸引国内外权威海事仲裁机构入驻自贸区。

首页


放大
上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