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李超逸 摄影报道
本报讯 在船上工作的人有放鞭炮迎新春的习俗。为确保上海水域节日期间零燃放,水上公安局根据《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加大了对辖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的宣传、查处力度,全面排查、严厉打击非法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日前,水上公安局巡(交)警大队民警在黄浦江外环内的中粮码头水域对4艘来沪船舶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排查管控工作,结果在3艘船上发现了烟花爆竹。船主称是从外地购买的,准备在节日期间燃放。
去年12月26日至今,水上公安局民警在上海水域持续开展排查管控,在14艘船舶上共查获爆竹鞭炮3箱(48000响)、高升18支、手持烟花52根、春雷炮16发、礼花筒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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