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综合·声音

长效整治儿童“邪典”视频需法治先行

2018年02月28日 A03 :综合·声音 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

本文字数:1152

  □记者 陈颖婷

  本报讯 当经典动画被改头换面成为色情、暴力、血腥的“邪典”视频后,对广大少年儿童来说无异于精神毒药。近期,全国多地“扫黄打非”部门深入查办涉儿童“邪典”视频案件,优酷、爱奇艺、百度等知名网络平台因为播放“邪典”视频而被立案调查。昨天,全国人大相关部门为青少年保护问题专程抵沪,向上海的专家学者寻求“邪典”视频长效监管机制的“良方”,专家建议通过立法来确保司法的延续性,整治的长效性。

  上海交通大学中国城市治理研究院教授徐剑指出,“邪典”视频是灰色文化的代表,媒体引领变革的过程中,内容生产商为移动平台打工,平台估值由流量来决定。为博点击量,有些平台不惜打擦边球,用色情和暴力吸引网民,甚至会特定追踪小群体的爱好,因为其中蕴藏着巨大的谋利空间。他指出,对于治理“邪典”视频目前遇到最大问题就是举报机制的欠缺。“尽管现在有很多监管平台或部门,但举报程序非常繁琐。”徐剑说,在这些平台上没有直接举报入口,网友只能和客服联系。“不但处置时间长,而且处置效果都依赖于企业自身的评判。”徐剑认为,从国际上来看内容的监管靠行业自律是不可行的,需要通过统一行政监管,进行行政筛查。徐剑进一步说,现在监管平台事出多头,多头管理后负责人难找,响应速度极慢,“去年网络视频相关的439万件投诉,都是由网站自身处理。”同时平台投诉入口知晓度极低,为此,他建议搭建统一线上执法平台,在网页上设置显眼的举报标志,指向统一入口。

  由于网络信息是海量的,徐剑表示要通过设立奖励机制多鼓励网民举报。并且建立互联网网站的信用积分机制,对平台企业予以规制。

  华东政法大学中国法治战略研究中心研究员何敏有着多年文化产业领域的课题研究经验,他建议从立法的角度对“邪典”视频进行整治。他表示,许多国家都通过立法对视频予以年龄分级,不同年龄有着不同类型视频的观看限制。“政府有监管义务,要对视频审查,定级别。媒体的义务是只有获权才能播放。家长的义务则是在生活中确保孩子远离不合年龄级别的视频。”在他看来,法律可以对观看对象、播放时间、传播方式进行级别限定,通过立法来保障色情等有害作品不向孩子等特定人群传播。“只有在法律上给予定义,整治效果才能比较稳定,执法有准据,保证司法的延续性。”何敏说。

  “‘邪典’ 视频是对经典卡通作品进行了恶劣改编,也是一种侵权行为。”华东政法大学中国法治战略研究中心研究员于波认为,对于此类作品要进行分析,如果不构成作品,则可追究其侵权责任,若属于作品,则对邪典化作品进行规制。于波表示,治理系统的重要角色还是政府和网络供应商。需要有一种事前模式,即网络服务商有义务去删除有害侵权信息。徐剑也表示,目前从技术上已经可以做到前置的审查。在大数据时代,通过引入人工智能识别,就可以自动识别色情图像。

分享到微信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上海法治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严禁复制或镜像
上海报业集团主管主办 上海法治报社出版
地址 : 徐汇区小木桥路268弄1-2号
新闻热线 : 021-64179999
杭州前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上海法治报
微信公众号
“法治新闻眼”
视频号
上海法治报综合·声音 A03 长效整治儿童“邪典”视频需法治先行 2018-02-28 2 2018年02月28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