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必须谨慎,以免掉入低价陷阱。近日,湖南省道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张某明、张某福父子诈骗案作出一审判决,张某福、张某明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没收财产。
2016年2月至2017年1月,张某明、张某福父子未取得任何合法手续违法开发建设商品房一栋,建设土地1000多平方米是张某明、张某福许诺以房抵地加车位与他人签订书面协议后置换而来。
在建设、销售房屋的过程中,张某福伪造虚假的土地规划证、国土证,该栋房屋建了8层,共54套房子,共花费800多万元。由于资金短缺,张某明、张某福低价重复卖房,有些购房户是以债权或者工钱抵购房款购买房屋,张某明、张某福两父子共同卖房208套及车位,诈骗金额达2782.26万元。这些钱部分被用于该栋商品房建设开支及归还债务,其余大部分被用于赌博、高消费等。后因无法交付房屋和退还购房款,张某明、张某福父子各自逃匿至外地。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福、张某明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本案系共同犯罪,张某福、张某明在共同犯罪中均起了主要作用,均系主犯。张某福主动投案,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自首,可以从轻处罚。张某明认罪态度好,可以酌定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徐荔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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