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董菁琳 通讯员 陈朝晖
本报讯 日前,本市首例出租车驾驶员利用“滴滴”打车平台漏洞单方终止服务合同的“秒完单”投诉调查完毕。市交通委执法总队认定涉案当事人存在拒载违法行为,根据本市出租汽车管理相关规定,将对其处罚款200元,暂停营业15天,目前案件正在处理过程中。
所谓“秒完单”就是乘客通过打车软件发布乘车信息,司机接单获取乘客目的地等信息后,未经乘客同意,通过“现金结付”按钮单方面终止服务合同,几秒内完成行程(实际上乘客并未上车),从而进行挑客行为。
据了解,2月14日上午,在徐汇区华山路与康平路交叉口,市民张先生通过“滴滴”打车软件,叫了海博出租公司的一辆车牌号为沪GU4153的出租车,欲前往本市杨浦区眉州路某地。让张先生吃惊的是仅不到1分钟,司机已经到达目的地了。没有任何预兆,没有电话沟通,没有实际上车,很明显自己被“秒完单”了。于是,张先生通过拨打12345市民热线,向有关部门进行了举报投诉。
3月1日,市交通委执法总队接到该起投诉,并立即展开了执法调查,向“滴滴”公司送达了案件协查通知,要求“滴滴”提供沪GU4153车辆在2月14日当天的平台接单、完单记录等有关信息。3月5日,经与“滴滴”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比对确认,2月14日凌晨4点52分,秦某驾驶的沪GU4153的出租车确有“秒完单”记录,且就在驾驶员秒完此单10分钟后(5点02分),秦某就接下了一单从长宁至浦东机场的业务。秦某挑客的行为确认无疑。执法部门立即向秦某所属的出租汽车公司致电,要求秦某至市交通委执法总队接受调查。
日前,秦某在公司代表陪同下至市交通委执法总队接受处理。目前,市交通委执法总队已对秦某的拒载行为进行立案,秦某将面临执法部门对其罚款200元,暂停营业15天的处罚。同时,执法部门要求该出租公司要引以为戒,强化公司内部驾驶员教育、管理,防止该出租公司驾驶员再次发生“秒完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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