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版:律师周刊
主笔闲话
2018年03月19日 B01 :律师周刊 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
本文字数:190
在消费维权领域,关于职业打假人的争议已经持续多年。有人肯定这些人的做法,认为总体来说有利于消费维权; 也有人不以为然,认为他们的目的只是私利,是“假打”而不是“打假”。
但无论职业打假的境遇如何,正常的打假行为起码尚未跨越违法犯罪的红线。
然而,如果在消费维权中采取了不当手段,比如调包栽赃等方式,那么性质就完全不同的。
从打假变成假打,最终遭受的可能是刑事打击。
陈宏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