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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监督员履职 一年参与58个案件监督评议

2018年04月23日 A01 :头版 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

本文字数:1271

  □记者 陈颖婷

  本报讯 自新一届人民监督员履职一周年以来,共有170人次人民监督员通过市司法局随机抽选,参加了检察机关58个案件的监督评议和7次检务活动。昨天,记者从市司法局了解到,安培等22名人民监督员在第一个履职年度的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并获得市司法局通报表扬。

  去年11月28日,人民监督员对某区检察院提请监督的陆某涉嫌行贿、龚某涉嫌滥用职权拟不起诉案进行监督评议,监督员经评议认为该案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但动拆迁问题涉及民生,人民群众对该领域中的腐败问题深恶痛绝,如起诉能起到更好的社会效果,因此建议检察机关对该案提起公诉,同时对动拆迁等关乎国家利益和社会民生的案件加强法律监督并加大打击力度。11月30日,区检察院采纳人民监督员意见,将该案起诉至法院。12月18日,区法院经审理判决龚某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陆某犯行贿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

  据了解,去年2月,上海市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后,公开向社会选任首届150名人民监督员,任期至2022年。为增强人民监督员开展监督工作的基本能力,市司法局会同市人民检察院开展了人民监督员初任培训。初任培训结束后进行了闭卷考试,150名人民监督员全部通过考试。

  市司法局还开通了上海人民监督员微信服务号,在上海司法行政网设置了人民监督员工作专栏,向社会公开本次新选任150名人民监督员的姓名和工作单位信息,并开设“人民监督员信箱”(12348上海法网同步上线),畅通群众向人民监督员反映情况的渠道。群众可以通过“人民监督员信箱”,任意选择一位人民监督员反映情况,并可以在线查询来信回复情况。人民监督员收到群众来信后,均认真进行了答复,做到来信必复,件件有回应; 对不属于监督范围的信件依照法律规定予以解释说明,对属于监督范围的信件及时联系检察机关沟通解决,有的人民监督员还主动反复多次与群众进行沟通,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市司法局开发了人民监督员信息管理系统,设置了案件监督评议活动管理、检务活动管理、日常管理、群众来信来访管理等模块,从检察机关发起监督需求开始,到司法局随机抽选、联络监督员,监督员确认是否参加、履职反馈等环节,全程通过人民监督员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所有的案件监督和检务活动均通过系统随机抽选人民监督员参加,杜绝人为因素干扰,确保监督工作流程的规范操作。自3月7日开展首次案件监督以来,共有170人次人民监督员通过市司法局随机抽选,参加了检察机关58个案件的监督评议和7次检务活动。58个案件中,人民监督员同意检察机关意见的52个,不同意检察机关意见的案件6个(2个被检察机关采纳,1个未采纳,3个还在处理中)。

  市检察院也推出了“上海检察联络平台”微信服务号,为人民监督员“量身定制”动态信息,并提供网上通知公告、意见留言、检察百科等服务,为人民监督员更好履职提供实时化、网络化、便捷化服务。同时,市检察院对人民监督员的来信均以专项督办件形式交相关部门办理,并及时向人民监督员反馈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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