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法治重点

上一秒还在“笑傲江湖”中 下一秒投身“法律条文”间

上海知产法官的“武侠世界”

2018年04月24日 A02 :法治重点 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

本文字数:2719

  杨浦法院知产刑事案件开庭现场

  资料照片

  □法治报记者 夏天

  “IP(intellectual property,知识产权)”已是当下互联网娱乐市场的争夺焦点之一。如国内的金庸武侠,“仙剑奇侠传”“剑侠情缘”,国外的“魔兽”“古墓丽影”等经典IP,都为商家改编游戏、剧作产品带来了极高的人气和收益。

  然而,娱乐IP也难逃一系列知识产权纠纷。与传统刑事、民事案件不同,娱乐IP引发的侵犯知产案件,其虚拟世界的“二次元”特征,也使审判工作显得别具一格。

  在杨浦区人民法院民三庭(知识产权庭),这里的工作常态就是:上一秒还在金庸的武侠世界中“笑傲江湖”,下一秒又投身枯燥浩繁的法律条文之间,切换自如,“毫无违和感”。

  对于这群富有好奇心和“考究癖”的法官们来说,这种能时常穿越于虚拟世界、接触各领域新鲜事物的审判工作,不但加深了他们对法律规定的理解,也丰富了大家的社会阅历。2017年,他们还荣获上海法院系统2017年度集体一等功。

  “武侠迷”法官的审判优势

  说起自己的职业标签,杨浦法院知产庭的法官们直言:“法官在公众眼中,是一个相当神秘又带点枯燥的职业,总是与堆积如山的卷宗材料和浩繁的法律条文联系在一起。”

  但在业余时间,这群年轻的法官们还是武侠迷。“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金庸的“十四天书”是他们从小就烂熟于心的。

  但让他们没有想到的是,此前在审理涉及金庸作品改编游戏的“完美世界(北京)软件有限公司诉上海野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侵害作品改编权纠纷、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时,对武侠小说的业余爱好,居然也能对审判工作产生非常大的帮助。

  那段时间,“令狐冲”“张无忌”“独孤九剑”“九阴真经”等字眼写满了主审法官的工作本。“我会把小说中的人物、人物关系、门派、武功、故事发展的脉络,和推动故事发展的主要情节一一列出,再通过几十个小时观看野火公司的游戏视频,把游戏中的这些要素一一摘录后进行比对。”

  合议庭曾反复播放了几十小时“瑰丽”的游戏视频。“这个技能描述和原著中降龙十八掌有哪些相似?”“这段任务线和原著剧情是否如出一辙?”

  出于对金庸小说的熟悉,本案审理的效率也很高。最终经详实比对,合议庭一致认为:被告野火公司侵害了原告就《笑傲江湖》作品享有的独家游戏改编权,对《笑傲江湖》《倚天屠龙记》《射雕英雄传》和《神雕侠侣》四部文字作品相关要素的使用,构成对原告的不正当竞争。

  记者获悉,本案也入选2015年上海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和2015年度上海十大版权典型案件。

  在“B站”上传胡歌集锦为何侵权?

  与“成年人的童话”金庸武侠世界不同,“bilibili”网(即“B站”)则是动漫迷等“二次元人群”的聚集地。

  一次,B站用户“貔貅拐拐”和“平生最识江湖味”在B站上传了“胡歌《生活启示录》鲍家明单人剪辑【更新至第四集】”和“胡歌《生活启示录》鲍家明CUT  完整剧情[高清无台标版]”等视频,每集时长在9分钟到33分钟不等。该视频每集均由相应的电视剧片段截取而成,吸引了大量“胡歌迷妹”们的点击。

  然而,《生活启示录》的出品单位是安徽广播电视台,对该电视剧享有著作权。原告某公司经授权,享有该电视剧在大陆的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授权使用期限为在首轮卫视台首播之日起5年。

  原告认为,电视剧《生活启示录》 属于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但B  站涉案用户的剪辑行为,无法构成对原作品的合理使用,用户将该视频上传,侵害了原告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而B站作为网络服务的提供者,明知网络个人用户上传的电视剧通常不具有合法授权,应当负有较高注意审查义务。

  原告认为,该电视剧知名度较高,B站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被告B站则辩称:网站不对用户上传的作品内容进行实质的审查,仅审核视频内容能否播放。

  原告认为,被告陈述其仅人工审核视频格式是否能够播放,未尽合理注意义务,存在过错,构成帮助侵权。

  法院认为:被告网站上的视频均截取自《生活启示录》,平均每集时长较长,不能构成对原作品的合理使用。被告亦没有证据证明网络用户上传的行为得到原告合法授权,因此,网络用户上传涉案视频向公众传播的行为侵害了原告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法院还认为,被告自认其对于所有视频仅人工审核能否播放,对于侵权行为的发生存在过错,构成帮助侵权。

  在被告已经停止侵权的情况下,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1.5万元。

  被告B站对本案判决结果不服,提起上诉,并对二审法院陈述其“有专人对包括‘电视剧相关’区在内的用户上传内容进行审核,只因‘审核人员版权意识不高、不会注意到涉案视频’,不具有主观过错,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

  二审法院认为,B站的审核重点主要为是否涉黄涉暴,但其实际具有相应的审核能力,遂维持原判。

  知产审判好奇心不可少

  通过审理B站侵权一案,知产庭的法官们认识到:随着计算机的普及以及网络技术的便捷化,视听多媒体作品的制作门槛一再降低,运用相关素材自行剪辑制作视频成为不少网络用户的爱好。但未经许可、在他人作品上进行剪辑的行为有极高的侵权风险,相关的纠纷也蜂拥而至,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需求日益强烈。

  主审法官告诉记者:“B站一案的宣判,确认了以某一角色为中心制作的剪辑视频构成对原作品的侵权,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对此负有较高的注意义务,否则可能涉嫌帮助侵权。在自制类视频传播广、影响力增大的背景下,本案对相关问题做出了积极探索,对于作品权利保护、用户知产意识提升、网站平台安全经营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一位知产法官还向记者透露,虽然多年从事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但却从未产生过所谓的“职业倦怠感”。他说:“我对知识产权这个专业领域的倾心投入,其中有自己从少年时就立志做一名法官初心的原因; 还有一个原因是法律作为一门社会科学,想成为一名优秀法官,绝不是只靠埋头学习法律就行的。对社会的关注、人文素养的提升、思维的与时俱进,始终对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抱有好奇心和新鲜感,也非常重要。”

  这名法官表示,“刨根问底”“考究癖”,在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中不可或缺。好奇心是推动一个人前进的很重要的一个因素。知识产权案件审理中,可以接触到各个领域的新知识、新技术,透过证据,抽丝剥茧查明案件的事实,既能写出说理透彻的判决,又可以了解各领域的技术特点和行业发展,对于个人加深对法律规定的理解和社会阅历的丰富有着极大的提升。

  “完美世界(北京)软件有限公司诉上海野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侵害作品改编权纠纷、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入选2015年上海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和2015年度上海十大版权典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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