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版:周末看点

10万借款“秒变”40万“行规”太黑

2018年05月04日 B02 :周末看点 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

本文字数:4423

  刘欣楠 制图

  □法治报记者 徐荔

  

  借款10万元却被债主要求写下40万元的借条,这是什么道理?更让人不解的是,这种不合理的要求居然会有人答应,陆先生就是这样一位“倒霉”的借款者。他以为贷款公司“资质”具备,以为多写借款额度是“行规”,却不料这一切都是骗子利用他心急借款的弱点,精心营造的圈套……而且落入陷阱的还不止陆先生一人。

  好在,“倒霉”的借款者们最终识破了骗局,纷纷选择报警。日前,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已经以涉嫌诈骗罪对周某、吴某、郑某、王某等人批准逮捕。

  贷款有猫腻:只借10万元 欠条却写40万

  2017年4月的一天,上海黄浦警方接到了陆先生的报警,称有人在他家和公司闹事。待警方赶到时发现,的确有人与陆先生发生了争执,不仅言语威胁,还在陆先生家门口泼油漆。根据相关规定,警方拘留了其中一人。

  可是这些人为何要来“搞事情”?根据陆先生的说法,这些人是来讨要“莫须有”的债务的。

  “他们拿着我当时写下的40万元欠条,几乎每个礼拜都会来五六个人闹事。”陆先生说,“他们威胁我要是不还钱就对我不客气,还做喷油漆等等过分的事,有时还到我单位去。”陆先生不堪其扰,也曾报过几次警,但这些人一见警察撒腿就跑,过一阵又会继续“骚扰”,大有不讨到债誓不罢休的架势。

  陆先生是否真的欠债呢?这件事要从2016年9月说起。陆先生回忆,当时他因为急事需要一笔资金,在得知网上有借款公司可以借钱后,就通过广告找到了一家名叫“凯凯”的贷款公司。

  凯凯公司位于黄浦区,陆先生看着公司所在的商务楼就觉得挺“靠谱”,当接待陆先生的周某向他出示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后,陆先生更加放心了,他准备向凯凯公司贷款10万元。周某称没问题,还当面和陆先生约定每星期还款8500元,一共还款12期,共计还款金额10.2万元,还款至周某的账户名下。

  陆先生觉得一切都没问题,但紧接着,让陆先生疑惑的事情发生了,周某要求陆先生写下40万元欠条。

  “借10万元,为什么要写40万元欠条?”陆先生当时也提出了这个疑问。然而,周某告诉陆先生,这是“行规”,是防止陆先生不还钱的。

  “他说万一我不还钱,他们要打官司,40万元是律师费、起诉费、上门催讨费加起来的金额。”陆先生回忆,“我听他说得像真的,就按他们的要求写欠条了,放款人写的是吴某,听说是他们公司的法人代表,借款期限是一个月,没有显示月息。”

  除了周某,还有郑某在场,见证了陆先生借款、写欠条的过程。

  当天写完借条后,陆先生的两张银行卡里就分别收到了多笔共计40万元的钱款。陆先生需要的只是10万元,于是将多余的30万余元转回了汇款的账户。后来陆先生才知道,那是郑某的账户,而不是放款人吴某的。

  “本来他们叫我去提现的,但我怕提现了就没证据了,所以还是通过银行转账回去的。”陆先生认为自己当时还是留了个心眼的,只是没想到他们的套路那么多。

  万万没想到:债务已了 依旧被告上法院

  之后,陆先生通过微信和网上银行陆续还钱给周某,到10月下旬,10.2万余元欠款都还清了。无债一身轻的陆先生想要回欠条,但联系不到周某等人,到凯凯公司也没找到人。

  之后回想起来,陆先生才觉得整个“局”是有迹可循的。当陆先生还剩最后1期欠款没还时,就向周某表达想拿回欠条,但周某表示最后一笔钱要拿到现金,才可以将欠条还给他。可是,当陆先生真的将最后一笔欠款以现金形式交给周某后,周某却表示欠条锁在了总公司的保险箱里,可以过几天邮寄给陆先生。不过,等了又等,陆先生始终没有等到欠条,周某等人也不见了。陆先生身正不怕影子歪,以为一切就此了结,不料之后还有那么多的麻烦……

  2016年底开始,有人陆续向陆先生讨债,说他还欠着30多万元没有还。这些要债的人陆先生并不认识,但从他们的言行来看,是凯凯公司派来的。

  “他们说放给我钱款的人是吴某,但我之前把30几万元转给的是郑某,后来10万余元又是还给周某的,所以不作数。”陆先生非常气愤,认为对方简直是胡搅蛮缠。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陆先生曾和郑某谈过此事,并且将双方借款的来龙去脉说了个清楚。

  这次对话,陆先生录音了,也为保护自己留下了重要证据。

  2017年4月,陆先生被吴某告上了江苏某法院,那时陆先生才得知,和他一样与吴某有民间借贷纠纷的还有好几个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吴某一直态度强硬,要求陆先生归还40万元。然而,当陆先生当庭播放了与郑某的对话录音后,吴某突然退让了,表示愿意庭外调解,归还的数额也从40万元降低到了“好商量”。

  不过,陆先生与吴某并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回到上海后,仍有人时不时来讨债。陆先生终于醒悟,自己是被“套路”了。

  有嘴说不清:卖房还债 父母频繁被骚扰

  和陆先生了解到的情况一样,和吴某发生“民间借贷纠纷”的还有小丁等人。

  在陆先生之前,小丁就因为想贷款还赌债,在贷款中介的介绍下找到凯凯公司。小丁向凯凯公司贷款过好几次,每次都是自称公司负责人的周某接待小丁。

  2016年7月到9月,小丁向凯凯公司借过3次钱,每一次小丁在欠条上所写金额都大于实际借款。

  “第一次我借6万元,让我写10万元。第二次,我借款8万元,但他要我写14万元的借条。最后是2016年9月,我和周某谈好借6万元,他要我签借款23万元的欠条。”小丁于2017年下旬报警时说,“我也有过疑问,但他说是公司规定,说是防止借款人不按合同还款,所以借条都是多写金额,其实还是借多少还多少。”

  相信周某说法的小丁按要求写了这些欠条,欠条上的出款人都是吴某。小丁写完欠条后,都会很快收到相应钱款,并且会按要求将多余的钱以提现或手机银行转账的方式还给凯凯公司。根据小丁的记忆,这些钱汇至的大都是周某或郑某的账户,反正没有一个是放款人吴某的,“而且我实际借到手的钱其实只有两三万元,周某说要扣除中介费、服务费等等……”

  小丁几次借款后,起初都能按照约定将钱通过网银、支付宝、微信等方式还入周某的账户。但后来,小丁实在无力偿还,只能将此事告诉父母。虽怒其不争,但父母还是想方设法甚至卖了房,为小丁凑了钱还债。

  周某告诉小丁,他还欠4万余元。于是,小丁就一次性以现金方式将这笔债务了清了。把钱交给周某后,小丁就向周某讨要欠条,但周某表示公司搬迁到新的办公楼,资料都还没有整理,小丁的欠条也暂时找不到了,等找到了就给他。

  让小丁没有想到的是,他没有等到凯凯公司归还欠条,反而等到了一群讨债的人。2017年3月,小丁接到父母电话,称有一伙人上门要钱,“一个叫吴某带着几个人来要钱,说我们借钱不还。”

  小丁的父母听小丁提过这笔借款的情况,也清楚小丁已经将实际借款还清,于是就没有答应吴某等人的要求。不料,那之后噩梦便开始了,经常有人到小丁父母家门口滋事,还拉电闸、踹门,严重干扰了两位老人的正常生活。小丁也经常接到威胁电话,甚至被吴某告上了法院。

  “借款时,周某明明告诉我只要钱还给他,或者凯凯公司其他人的账户,都算作是还款,跟借款人没关系。”认为自己被骗了的小丁终于忍无可忍,选择报警。

  所谓“行规”:

  早有预谋 涉嫌诈骗被逮捕

  2017年底,警方经侦查发现凯凯公司周某、郑某、吴某、王某等人具有共同以虚增债务形式骗取被害人钱款的作案嫌疑。今年1月,警方分别抓获了上述犯罪嫌疑人。

  到案后,周某承认了自己虚增债务骗取被害人钱财的行为。根据周某交代,2016年中旬,他和王某、何某(在逃)合资开了凯凯公司。

  “凯凯公司实际上就是小额放贷公司,我是公司的实际负责人。”周某承认,“我和王某、何某是幕后出资人,我们按照出资比例获利。至于明面上的放款人吴某,实际是王某的姐夫,他的银行卡在王某手上,我们利用他的卡进行转账,王某每月会给他开固定工资。”

  关于案件中的另一关键人物郑某,周某称,他是2016年因为债务问题认识郑某的。得知郑某有些现金后,周某就建议郑某和他一起做放贷生意,赚取高额利息。郑某见有利可图,就成了公司的“合伙人”,靠收取放款利息获利。

  对于陆先生和小丁等被害人所称的“套路”,周某也予以承认,在公司成立之初,他和王某、何某就商议过公司的运营方式:即利用吴某的账户出借资金,但让借款人还款至周某及郑某等非吴某的账户内,以造成借款人未还款的假象,从而能够不断向借款人催讨欠款。

  “借条都是比实际借款数目多写的,这是我们的行规。”周某交代,“我们获利的真正的大头就是在这虚增的数额上。因为一旦借款人还不出钱款,我们就可以凭借条、收条以及银行流水,去法院起诉借款人按照借条上的数额还钱。”

  周某还坦白,吴某虽然知道整个过程的,但他不参与借款操作,只有之后借款人还不出钱打官司的时候,吴某才以出借人的名义起诉借款人。而打官司、教吴某欺骗法院都是王某、何某操作的。他们也曾打赢过官司。不过,没有一位被害人根据欠条所写金额还钱。也正是这个原因,凯凯公司亏本了,周某等三个人也就散伙了。

  “我只是应周某要求帮他用银行账户走账,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样走账,没有与周某合伙出资放款,不清楚周某具体是如何借款的。”郑某说。

  “我没有向陆先生等人出借过钱款,是周某、王某通过我的账户操作的,后来几起诉讼都是王某他们和律师操办的,具体过程我不清楚。”吴某说。

  “我只是和周某合伙借款给别人赚取利息,是正常民间借贷,不知道有虚增借款人债务的情况,具体都是周某操作的。”王某说。

  相比周某的“坦诚”,吴某、郑某、王某等人都强调自己很多事情“不知道”。

  但是根据掌握的相关证据,黄浦区检察院认为吴某、郑某、王某都脱不了干系,他们和周某一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采取与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条、制作银行流水、造成虚假放款假象等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被害人背负超额债务,继而通过索债、诉讼等手段,骗取被害人钱财,数额巨大,这几人的行为均已涉嫌诈骗罪。

  日前,黄浦区检察院已经将犯罪嫌疑人周某、郑某、吴某、王某批准逮捕。

  检察官提醒

  民间借贷是一个纠纷高发区,因需求大,民间借贷行为普遍存在人们生活中,但因缺乏规范和监管,有些不法分子就会设下陷阱。需要注意的是,民间借贷的贷款内容一般为双方约定俗成,合法的借贷关系才受到法律保护。超出法律范围之外的,即使双方协商一致,也不具有法律效力。

  同时,在办理民间借贷时,借贷双方应签订正规的书面贷款合同或借条,并将贷款期限、贷款利率、贷款金额等信息写清楚。上述案件中,被害人就是在借条上被“坑了”。嫌疑人正是利用被害者急于借钱的心理,用包装过的公司和身份,让被害人言听计从。借款人一旦遇到这类不合理的要求,完全可以拒绝。即便可能会影响当下的借款,但可以避免日后更多的麻烦。

  另外要提醒的是诉讼时效问题。对贷款者来说,也有收不回借款的情况,若发现有拖欠钱款行为,应该及时诉讼或有效催款,如果超过了2年诉讼时效,债权可能就无法得到法律保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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