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版:法治故事

“老法师”欺上瞒下 吞公司60余万

2018年05月04日 B04 :法治故事 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

本文字数:2197

  刘欣楠 制图

  □法治报记者 徐荔 法治报通讯员 胡佳来

  

  公司里的“硕鼠”欺上瞒下、中饱私囊,侵吞公司资产60余万元,被发现后拒不承认。近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对犯罪嫌疑人尤晓梅审查起诉。

  2017年10月17日,金利公司财务总监周志明向青浦区徐泾派出所报案称公司综合部经理尤晓梅侵占公司资金124余万元。经警方立案侦查,根据现有证据可以认定尤晓梅给自己多发工资60余万元。这只“硕鼠”是如何监守自盗的呢?

  第一招:欺上瞒下

  金利公司于2015年2月成立,主营业务为融资租赁,尤晓梅自公司成立起便担任综合部经理,主管公司行政、人事、财务工作。可以说除了业务之外,剩余的工作都是尤晓梅负责的。这家新成立的公司人员不稳定,至2016年底,总经理、财务总监、会计换了几任,业务人员流动速度更加快,而尤晓梅逐渐成为了公司里的“老法师”。

  2016年1月,金利公司原总经理离职,新总经理杨磊走马上任。杨总一来便对公司原来的工资考核方式做了大调整,要求根据员工业绩来对工资做减法。负责编制员工工资表的尤晓梅便趁机要求涨工资。杨总认为新的工资考核方式确实加大了尤晓梅的工作量,于是爽快地答应给尤晓梅每月2.5万元。

  然而,杨磊在接受询问时说,他以为尤晓梅的月薪原本是2万元,但根据前财务总监的笔录,尤晓梅的入职工资是1万元。也就是说,在涨薪事件中,尤晓梅诓了新来的总经理杨磊,谎报了自己的原有工资,一下子把自己的工资涨了1.5倍。

  2017年7月,公司聘请的第三方审计发现,尤晓梅的报销金额里,有40余万元找不到报销凭据,甚至还有请款单和报销凭据金额不一致的情况。

  作为综合部经理,尤晓梅会过目所有员工的报销单,而她经常垫付员工工资、总经理房租、公司礼品等,这些支出经报销流程后会转到她的个人工资卡上,金额相当大。根据相关证据,尤晓梅经常不贴发票就把报销单交给财务,前任会计也发现了这个问题,曾向前任财务总监反映过,然而尤晓梅推说“发票有滞后情况,总经理交代先做更重要的事”。而后公司财务总监和会计发生人事更迭,有些发票便不了了之了。金利公司的报销制度简直被尤晓梅玩弄于股掌之间。

  第二招:工资做AB帐

  金利公司每个月工资发放的流程是,尤晓梅先把员工工资核算好,交给总经理审核签字,随后上传到银行工资代发系统中,随后由授权U盾的控制人确认。

  一般公司的工资发放审批由多方分散授权,而金利公司采用“密薪制”,除了人事和总经理外,没有人知道其他员工的工资情况。所以,金利公司在实际操作中只有两个人经手工资的发放,会计和财务总监犹如虚设。

  此外,金利公司自身也存在巨大的管理漏洞,总经理和前任财务总监都认为对方才应该是授权U盾的控制人。操作流程的不规范导致尤晓梅实际控制了授权U盾,工资的全套发放流程全部被她掌控。

  据报案的新任财务总监周志明的说法,尤晓梅极大可能是采取做“AB账”的方式给自己多发工资。总经理杨磊看到的工资发放申请单和明细表金额都是正确的,而在实际发放工资的系统中,尤晓梅制作了另一套工资,通过减少公司应缴个人所得税的方式,将差额部分补充到自己的实发工资金额中。经审计,公司在2016年1月至2017年7月间共计少缴员工个人所得税60余万元,尤晓梅以工资形式侵占公司资金约55万元。根据银行提供的代发工资明细表显示,尤晓梅每月的工资比公司副总经理还高。

  第三招:抽油水

  新总经理杨磊到任后,公司曾一次性给他发放一笔26万元的工资。对这样一笔大额支出,尤晓梅认为有利可图。于是,她找到“黄牛”开出一张30万元的假发票,合同公章一应俱全。这样,4万元便轻松被她纳入腰包。

  此外,根据审计报告显示,尤晓梅还在为总经理租房过程中侵吞8万余元资金。不仅报销金额比实际发生的房租高,退还的押金也被尤晓梅私吞,以假发票抵充。

  尤晓梅把公司的资金视同自己的钱袋子。但是,她这只“硕鼠”终究被捉出来了。

  2017年7月,金利公司的上级集团公司派来新的财务总监周志明,并奉命回收子公司的授权U盾,由集团统一进行资金支出的操作。这下尤晓梅慌了,她拖延着迟迟不肯将授权U盾交出,同时准备好了“后路”。2017年7月底,尤晓梅把授权U盾和辞职报告一起交出。

  然而,尤晓梅没料到,集团公司已经注意到了子公司资金操作的不规范。2017年7月,第三方审计进驻金利公司,立即把尤晓梅“捉”了出来。随即,公司向派出所报案。

  尤晓梅到案后,拒不承认自己的犯罪行为,对警方出示的证据和第三方审计报告一概不认可,并认为是公司诬陷她,伪造了证据。在多次提讯中,尤晓梅始终在打“太极拳”。她辩称自己的工资比副总经理还高的原因是2016年下半年杨总给她加了绩效奖金2.5万元。而根据总经理杨磊和几任财务总监的证言,像尤晓梅这样的非业务部门人员是不可能有绩效奖金的。

  对自己账户上多出的几十万元钱款,尤晓梅不是说不知情,就是说属于公司拖欠的报销款,一再强调自己是据实报销。“员工的工资考核和报销单是总经理审批的,资金是财务转的,我一个人事经理无权介入……”总之,尤晓梅把自己撇得一干二净。

  尽管尤晓梅不肯承认,但从现有证据和多人的笔录中,青浦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认定,尤晓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涉嫌职务侵占罪,对其审查起诉。

  (文中公司与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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