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法治社会

本市首例食品类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2018年05月11日 A08 :法治社会 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

本文字数:541

  □记者 胡蝶飞

  本报讯 近日,虹口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减肥保健产品违法添加“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据悉,这是本市检察机关提起的首例食品类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经查,自2017年3月起,被告张某雇用他人将批发购入的散装减肥胶囊包装、贴标,与其它正规减肥产品搭配组合成“澳斯康”牌强效减肥套餐,通过其开设的网店对外销售,销售范围遍及广东、浙江、上海、山东等27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同时以批发方式向魏某(已判刑)等人加价出售大量散装胶囊,谋取非法利益,侵犯了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此外,公安机关还在张某开设的公司仓库内查获尚未销售的散装减肥胶囊40多万粒,经检验,绝大部分胶囊被检出西布曲明成分。

  据了解,西布曲明是一种中枢神经抑制剂,具有兴奋、抑食等作用,服用后会提高心脑血管疾病的发病率,如心肌梗塞、中风等。我国自2010年10月起已宣布国内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西布曲明制剂和原料药。

  根据相关规定,检察院对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犯罪行为提起刑事公诉时,可以向法院一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日前,虹口检察院对张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被告人张某在国家级媒体上赔礼道歉,并支付惩罚性赔偿24.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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