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法治社会

冒充企事业单位下撤稿函

2018年05月25日 A08 :法治社会 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

本文字数:1237

  □法治报记者 季张颖

  为帮助企业删除负面消息,假冒企事业单位和首发媒体等名义,向属地网站发送要求撤稿删帖的邮件,截至案发,这一犯罪团伙有偿删帖千余篇,非法获利达300万余元。昨天,上海市公安局网安总队通报了这起新型网络犯罪案件。目前,4名犯罪嫌疑人分别被批准逮捕和取保候审。这也是市公安局开展“净网2018”专项行动以来的一项重大成果。

  20余家媒体近百家网站“中招”

  今年1月,上海市公安局网安总队在开展“净网2018”专项行动过程中,接市委网信办通报,称有人假冒“上海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名义,向属地网站发送要求撤稿删帖的邮件,存在有偿删帖的嫌疑。

  经查,自2016年底起,犯罪嫌疑人魏某某伙同其团伙成员,利用电脑技术伪造律师函、报案回执、营业执照等法律文书,以新闻媒体或企事业单位的名义要求相关网站撤稿删帖,达到有偿删帖的目的,涉及20余家媒体、近百家网站、300余家企事业单位,系一起假冒企事业单位和媒体等名义实施有偿删帖的新型网络犯罪案件。

  “该团伙有偿删帖的内容主要为各种公司企业的负面信息,他们从网上接单后,首先以涉事公司名义要求网站删帖,如未成功,则以首发媒体名义要求转载媒体删帖,如仍未成功,则冒充‘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等部门的名义,向媒体施压要求删帖。”

  侦查员透露,今年2月,多家媒体转载报道某公司食品存在安全隐患的负面新闻。魏某某接单后,指使卢某冒充首发媒体名义向多家媒体撰写撤稿函,称首发媒体“收到有关部门反馈,文章所涉内容目前正在进行司法调查,不适合网络传播。”并附虚假的已删帖链接。为了增加可信度,他还指导卢某私刻了首发媒体的公章,在撤稿函上添加了首发网站的水印,冒充首发媒体向转载媒体发送撤稿邮件,从中魏某某索等非法获利4万余元。

  删帖成功后向“客户”索取报酬

  近日,警方成功抓获了以犯罪嫌疑人魏某某为首,以卢某、郭某某、蒙某某等为成员的4人犯罪团伙。查获作案手机18部、电脑设备9台,上网卡40余张,银行卡100余张,仿冒身份证500余张等作案工具,私刻公章近百枚、虚假撤稿函1000余份。

  目前,魏某某、卢某两人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 蒙某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郭某某被公安机关依法取保候审。

  警方介绍,该犯罪团伙的犯罪活动均通过网上勾联,内部分工明确、反侦查意识极强。魏某某系组织核心人员,通过单线联系操控团伙犯罪,其他成员分工协作、互不相识。首先,由魏某某从蒙某某处通过网上QQ群等渠道获取“公关客户信息”,即接单删帖信息。随后,他指使卢某通过私刻公章伪造律师函、报案回执等,并指使郭某某伪造居民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等,为有偿删帖准备相关材料和凭证。最后,他再向相关网站发出假冒撤稿删帖函,删帖成功后向“客户”索取报酬,通过购买虚拟货币转移赃款进行非法牟利。截至案发,有偿删帖千余篇,非法获利达300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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