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法治重点

沪苏浙皖政法系统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 政法工作合作进入快车道

长三角平安“朋友圈”都“聊”点啥?

2018年05月29日 A02 :法治重点 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

本文字数:3467

  沪苏浙皖四地政法委书记签署“总体方案”    通讯员 张鸣辉 摄

  □法治报记者 刘海

  经济总量规模最大、最具有发展潜力的经济板块——长江三角洲一直吸引着世界的目光,这个“经济巨人群”近年来在经济振翅腾飞的同时,也正在“谋划”打造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的“朋友圈”。

  5月26日,沪苏浙皖四地政法系统在上海召开长三角政法系统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座谈会,会上审议通过了 《沪苏浙皖政法系统关于推进更高质量平安长三角法治长三角建设总体方案》,这标志着长三角地区政法工作合作进入快车道。

  上海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寅在会上指出,通过长三角地区政法工作深度紧密合作,可以把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做法,全面复制推广到长三角地区,真正从“一花独放、拥芳自赏”到“百花齐放、春色满园”。

  昨天,本报报道了上述消息后引发广泛关注。那么,这个长三角平安“朋友圈”在这次会上究竟“聊”了哪些内容呢?我们一起来解读一下这个“总体方案”。

  新闻背景>>>

  长三角政法系统需更深层次合作

  为何要推进更高质量的平安长三角、法治长三角?

  其实,10年前国家已将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国务院印发 《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10年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结出了累累硕果,这其中也饱含着四地政法系统的智慧和心血。最近,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韩正副总理也作出批示,为新时代长三角地区率先发展、一体化发展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10年来,沪苏浙皖四地政法系统围绕社会民生建设、重大活动安保等,就加强区域合作发展进行了积极探索,逐步建立起一系列区域合作机制。

  但陈寅指出:“也应清醒看到,长三角地区政法系统的很多合作还不是省级层面的合作,有的仅仅是某些地区在某个具体问题上的合作,缺乏系统整体规划;有的仅仅是专题性、临时性合作,还没有形成常态长效机制等等。”面对日益开放的社会治理大格局,长三角政法系统需在更深层次、更广领域、更高水平上进行高质量全方位合作,为平安长三角、法治长三角建设不断注入新的时代内涵。

  从“一花独放”到“春色满园”

  沪苏浙皖四地地缘相近、人缘相亲,经济发展程度相当,在平安建设和法治建设方面都有一些共性做法。如:江苏明确基层政府与群众自治组织权力边界和职责范围的“政社互动”;浙江的为了群众、依靠群众、矛盾就地化解的“枫桥经验”;安徽的广泛用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的“六尺巷”调解法;上海设计开发的旨在提高审判效率和促进司法公正的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等。

  陈寅认为,四地好经验好做法,虽然通过相互学习、借鉴可以部分实现成果共享,但难免会挂一漏万。“现在,通过长三角地区政法工作深度紧密合作,可以把这些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做法,全面复制推广到长三角地区,真正从‘一花独放、拥芳自赏’到‘百花齐放、春色满园’,助力提升长三角地区政法工作整体水平。”

  “总体方案”成四地集体智慧结晶

  在5月26日的长三角政法系统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座谈会上,记者了解到,沪苏浙皖政法系统党委政法委书记在今年5月初进行了沟通协商,就共同推进更高质量平安长三角法治长三角建设达成了广泛共识。上海市委政法委牵头起草了《沪苏浙皖政法系统关于推进更高质量平安长三角法治长三角建设总体方案(讨论稿)》,经过采纳苏浙皖三省提出的修改建议,最终形成目前的“总体方案”,该方案成为四地政法系统共同意愿的反映和集体智慧的结晶。

  “总体方案”共有10项任务措施,包括:筑牢反暴恐活动联合安全防线;完善重大活动维稳安保协作机制; 健全社会治安联勤指挥体系; 强化重大案事件防范处置合作; 建立安全风险防控与应急联动机制;深化“平安边界”创建,等等。

  在完善重大活动维稳安保协作机制方面,记者了解到,沪苏浙皖要充分借鉴中国(上海)世博会、G20杭州峰会、南京青奥会、世界制造业大会暨中国国际徽商大会等重大活动安保经验,固化区域协作机制,对在长三角地区举行的重大会议、活动、赛事,加强安保指挥架构、安保方案对接、安保力量配备、安保资源共享等方面合作,积极构建环核心区域安保护城河与环长三角区域安保防护圈。

  在强化重大案事件防范处置合作上,沪苏浙皖四地将不断完善跨区域重大刑事案件联手侦办及刑事技术协作等工作机制,着力提升跨区域打防工作效能。建立健全联合防范打击涉黑涉恶、涉枪涉爆犯罪,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和电信网络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协作机制,加强资源共享和手段支撑,加大跨区域追赃挽损力度,最大限度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统一法律适用 避免“一地一政策”

  根据“总体方案”,沪苏浙皖四地政法系统还将“共同构建公正高效权威的区域法治环境”,包括:促进法律适用标准统一; 推动重点领域执法司法合作; 加强跨区域法律服务和惠民便民合作; 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深度合作; 开展重大法治问题联合攻坚和做实做强区域法学、法治论坛。

  在促进法律适用标准统一上,沪苏浙皖四地将梳理政法部门执法司法政策和法律适用标准,率先在区域内经济发展条件相当的地区统一政法部门执法尺度,避免出现“一地一政策”“一地一标准”的现象。建立促进适法统一的互动交流机制,完善适法不统一问题的发现汇总、协调研判、意见反馈等工作机制,通过专题研讨、联席会议等形式及时加以规范,促进长三角地区类案适法统一。完善案事件侦(调)查、起诉及法律监督、审判执行和司法行政管理等实体及程序标准,最大限度做到“类案同处”。

  在推动重点领域执法司法合作上,沪苏浙皖四地政法系统聚焦“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和长江经济带发展,大力推动“五个中心”“自贸试验区”“国家科学中心”“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聚英计划”“江南水乡、皖南古村等和谐美丽绿色生态”等重大建设和改革任务,为国家战略实施和区域共同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延伸阅读>>>

  四地“公检法司”

  共谋平安长三角

  在5月26日举行的推进更高质量平安长三角法治长三角建设座谈会上,江苏省高院、浙江省司法厅、安徽省检察院、上海市公安局相关领导作了交流发言,传经送宝。

  江苏省高院:

  共同构建公正高效权威的区域法治环境

  我们将认真梳理本系统司法政策和法律适用标准,加强与沪浙皖法院之间进行跨区域重大疑难案件集中会商、疑难法律适用问题及裁判标准专题研讨、重大司法问题联合攻坚,完善案件审判执行实体和程序标准,促进长三角地区类案适法统一,最大限度做到“类案同处”。

  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深度合作,充分发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杭州互联网法院等专业法院以及南京、苏州知识产权法庭等专业法庭优势,积极推动相关案件审判资源在区域内共享。

  浙江省司法厅:

  完善区域平安协作机制共建平安长三角

  长三角三省一市地域相连、山水相依,人员来往密切,矛盾纠纷不少,平安建设任务重。我们建立了人民调解协作机制。如浙江省杭嘉湖与沪苏皖毗连地区,因地制宜,建立了毗连地区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联动机制,做到信息联商、矛盾联排、问题联解、事件联处。另外还建立了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机制。2008年苏浙沪三地建立了“苏浙沪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协作机制”,2011年拓展到华东地区六省一市,签署社区矫正人员异地委托管理、安置帮教信息交流等多项具体协议。

  安徽省检察院:

  签署13份各类合作协议 完善协作机制

  沪苏浙皖检察机关开展区域合作始于2004年,原来只有沪苏浙三省市,安徽于2012年加入,至今四地开展区域合作已有7个年头,共同签署各类合作协议13份,涉及多项内容。四地检察机关先后签订了刑事检察、民行检察、信息化与检察技术、职务犯罪侦查、生态环境保护等多个合作意见,明确四地检察机关在办案、监督、交流、宣传等方面加强合作,逐步形成了共同打击犯罪、护佑民生、维护法治的工作合力,有力保障了长三角地区的政治安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上海市公安局:

  智能化建设是推进高质量平安长三角保障

  上海市公安局从2017年9月起开始推进智慧公安建设,集成创新应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等一流适配的技术,坚持警务活动科技含量提升和现代警务流程再造、队伍管理手段升级三位一体迭代推进。目前,已在建设城市大脑、打造感知体系、运用智能化手段、全域全量汇聚数据、创新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优化警务体制机制等六个方面取得了突破。我们将在长三角政法系统的大力支持下,深入推进“三步走”战略,创造一流的“上海方案”“上海模式”,助力高质量平安长三角、法治长三角建设。

分享到微信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上海法治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严禁复制或镜像
上海报业集团主管主办 上海法治报社出版
地址 : 徐汇区小木桥路268弄1-2号
新闻热线 : 021-64179999
杭州前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上海法治报
微信公众号
“法治新闻眼”
视频号
上海法治报法治重点 A02 长三角平安“朋友圈”都“聊”点啥? 2018-05-29 2 2018年05月29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