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记者 夏天
近日,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会同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市税务部门,一举捣毁了本市数个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团伙,成功破获“12.14”特大虚开发票专案。杨浦公安透露,本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5名,查证违法开票金额超30亿元,非法获利1000万元,是近年来本市涉案金额较多、团伙人员众多、全链条作案的典型。本市部分知名金融公司,则涉嫌向上述团伙购买发票,以达到冲抵成本或直接套现的不法避税目的。
部分知名金融公司涉嫌“买票套现”
2017年12月,市税务局第五稽查局在工作中发现,本市数家公司在日常经营中,没有固定业务却频繁开具大额增值税普通发票,涉及金额巨大。税务部门迅速将相关线索向杨浦警方进行通报。接报后,杨浦公安分局经侦支队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开展调查工作。
表面上,这几家公司行业各异,都证照齐全、经营正常。而通过缜密梳理和走访调查,侦查员在这些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现了一个相似的疑点。“这些公司在平时的业务中开具的大量增值税普通发票,都是‘销项’ 发票,却没有‘进项’ 发票,这在企业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几乎是不可能的。”杨浦经侦支队副支队长袁健介绍道。
经警方深入调查,疑点随即被不断放大:这几家公司均为没有实际业务的空壳公司,其每月开出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却高达上千万元。
“这是典型的虚开增值税发票的手法。这些‘空壳’ 公司开具发票后,会按开票金额的一定比例,出售给一些金融、咨询、工程类公司,用来充抵经营成本,从而达到少缴税款的违法目的。”袁健说。
记者获悉,那些购买发票的不法公司,包括部分本市知名金融公司。这些企业属高利润第三产业,为避税需要,会通过购买“咨询服务”等名目发票的形式,达到冲抵成本或直接套现的目的。
对此,专案组着力对涉案的“人流、货流、资金流、票据流”等展开全面调查。通过近3个月的侦查,一个以黄某、侯某为首,周某、赵某等多人组成的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犯罪团伙逐渐清晰。
经查,在没有真实贸易的情况下,一些不法企业经侯某、周某等人介绍,先将钱款打入黄某空壳公司的账户,黄某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在扣除2%-3%所谓的“手续费”、“开票费”后,将钱款打入侯某、周某等人的个人账户,最后由侯某、周某等人将发票和剩余钱款再交给上述企业。
“这种钱款转账流程看似眼花缭乱、较为复杂,但其破绽还是在于没有实际的贸易交易。”袁健说。
警方:将开展全链条、全环节打击
在获取充分的证据后,3月30日,杨浦警方集结警力,会同市税务局税务稽查人员在本市杨浦、宝山、长宁、静安、浦东等区同步展开收网,一举抓获了黄某、侯某、周某、赵某等15名虚开发票团伙成员,成功破获“12.14”特大虚开发票专案,并在团伙成员居住地缴获用于虚开发票的开票机、税控盘、网银U盾,以及大量空白发票、公司公章,涉案开票金额超过30亿元。
到案后,犯罪嫌疑人黄某、侯某、周某等人如实交代了通过大量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非法牟利的犯罪事实。黄某、侯某等人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控制了40余家空壳公司,再以收取开票费的方式,为全国百余家企业虚开销项发票,从中非法获利1000余万元。
目前,黄某、侯某、赵某、周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依法逮捕,其余10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对于涉案的上下游企业的虚开发票犯罪行为,杨浦警方也将开展全链条、全环节的打击,彻底斩断犯罪链条。
杨浦警方还表示,除上述为他人虚开增值税发票的嫌疑人外,购买虚开发票、促成双方交易的中间人,同样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犯罪”。据《刑法》 第二百零五条规定,无论是为他人虚开,还是接受他人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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