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法治中国

国家税务总局责成江苏等地税务机关——

调查核实演职人员“阴阳合同”涉税问题

2018年06月04日 A07 :法治中国 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

本文字数:261

  □据新华社报道

  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针对近日网上反映有关影视从业人员签订“阴阳合同”中的涉税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已责成江苏等地税务机关依法开展调查核实。如发现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行为,将严格依法处理。

  所谓“阴阳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的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其中对外的一份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是以逃避国家税收等为目的。国家税务总局表示,将在已部署开展对部分高收入、高风险影视从业人员依法纳税情况进行评估调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风险防控分析,加大征管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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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法治中国 A07 调查核实演职人员“阴阳合同”涉税问题 2018-06-04 2 2018年06月04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