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5月,年近60岁的吴某在广州某山村景区游玩时,爬上河道旁的杨梅树摘杨梅,由于树枝枯烂断裂,吴某从树上跌落,经送医院救治无效死亡。随后家属将景区管理方告上法庭,索赔共计60余万元。
近日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景区承担5%的责任,赔偿吴某亲属45096.17元。
这一判决引发了不少质疑,认为景区担责有点冤枉。
对此本期“律师沙龙”中律师认为,景区担责并不是因为“树太好爬”,而是基于综合因素。
而且出于化解风险的考虑,作为景区切不能百密一疏,因为公共场所的管理人依法具有安全保障义务,莫让“树太好爬”既是对游客也是对自身利益的保护。
陈宏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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