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王川 通讯员 蒋政音
本报讯 毒品运送渠道不断更新且日益隐蔽,增加了调查取证的难度。据宝山区人民检察院统计,自2017年以来,该院受理的涉毒案件中,有4起案件的嫌疑人涉嫌多次利用“闪送”平台运送毒品实施犯罪。检察机关认为,应强化对相关快递平台的管理,加大对违禁物品的审查。
据了解,“闪送”是一种基于互联网电商平台的新型快递模式,在上海,无论客户身在何地、需要递送何种物品,都可以发起“闪送”服务请求。从取件到送达,全程只由唯一的“闪送员”专门完成,平均送达时间在60分钟以内。因其专人直送、安全快捷受到很多人的欢迎,却也被一些毒品贩子盯上,成为其运毒、贩毒的工具。
陈某是个瘾君子,偶尔也会卖一些毒品给他人。2017年6月26日,单某通过微信向他询问并购买1克冰毒,双方约定通过“闪送”平台快递毒品。单某在微信上向陈某转账440元,其中400元为毒资,40元为“闪送”费用。陈某将冰毒包好,藏于信封内交给“闪送”快递员。当快递员将物品送达单某时,两名民警出现将其截获,并当场收缴了快递物品。快递员佯称收货人电话关机联系不上,于是陈某要求退回物品,就在两人约定的见面地点,民警当场将陈某抓获。经检验,缴获的白色晶体物净重0.94克,从中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
检察官认为,陈某明知是毒品而故意贩卖,其行为已涉嫌触犯刑法,应当以涉嫌贩卖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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