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法治社会

“110吗,这边宾馆有色情服务”

2018年06月22日 A04 :法治社会 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

本文字数:730

  □记者 胡蝶飞 通讯员 金啸晨

  本报讯 一男子因没带身份证无法入住宾馆而心怀不满,报警称宾馆内有色情活动; 另一男子醉酒后想要逃单,谎称KTV内有色情活动。近日,青浦警方破获两起谎报案情案件。

  6月12日22时30分许,青浦公安分局赵巷派出所接110报警称,赵巷镇赵兴路一宾馆内有色情服务。接报后,赵巷派出所民警前往处置,在宾馆大厅角落碰到报警人黄某。黄某声称之前送朋友入住宾馆,工作人员以未携带身份证为由不让其进入,但其看见一男一女仅登记一人身份证便入住宾馆,怀疑是卖淫嫖娼人员,故报警。

  民警随后查阅宾馆前台记录,未发现黄某所说的旅客入住登记信息。询问前台工作人员也称没有所谓的一男一女入住。民警随即调取宾馆监控,经核查在黄某与其朋友进入宾馆前三小时内仅有一访客登记后进入宾馆,无其他人员进入。民警再次询问黄某,其仍声称宾馆有人卖淫嫖娼,民警遂将黄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进一步调查。

  经审查,黄某承认其未带身份证进入宾馆,受到工作人员劝阻后心生不满,遂报警谎称宾馆内有色情活动的违法事实。目前,黄某因谎报案情被青浦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无独有偶,6月12日22时28分许,青浦公安分局朱家角派出所接到110报警称,在朱家角电影院3楼有色情服务。民警到场后,经检查未发现上址有色情服务,经联系报警人,其不愿与民警碰面且已经离开上址。民警经周边了解,系报警人在该KTV消费、醉酒后想要逃单,遂拨打110举报该处有色情服务。2018年6月14日民警在该男子居住地将其抓获。经审查,陆某酒后在朱家角镇新溪路一KTV内与他人发生吵闹,并欲逃单,后至该 KTV 门口拨打110,谎称上述地址有色情服务后乘机离开现场。目前,陆某因涉嫌谎报案情被青浦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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