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夏天
本报讯 为深入研究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治理的路径,日前,由上海市检察院、上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和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少年司法专业委员会联合主办、长宁区检察院承办的“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惩治与预防研讨会”在沪召开。据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披露,自该院于全国率先建立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专办机制以来,在全市检察机关办理的类似案件中,60%的受害未成年人为14岁以下儿童,而四成加害人与被害人存特定关系。同时,该类案件在办案、保护、预防方面的工作难度显著高于普通刑案。
据市检察院披露,截至今年5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审查逮捕、起诉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613件716人,占受理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总数的61.1%。上海检察机关坚持依法严惩性侵害犯罪,2016年以来,成年犯罪嫌疑人的逮捕率为79%,起诉率为98.8%。
上述性侵害案件主要涉及强奸和猥亵儿童两罪,受害的未成年人中60%为14岁以下儿童,作案的成年人则有近四成与未成年人具有邻居、亲属、师生等特定关系。同时,性侵害案件普遍存在客观物证少、直接证据少等情况,因此该类案件的办案、保护、预防工作难度显著高于普通刑事案件。
市检察院表示,该院立足机构优势,构建专业化办案、社会化帮扶、多元化预防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将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最低限度容忍、对未成年被害人最高限度保护的原则体现在办案过程中。
市检察院会同法院、公安机关,制定《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案指引(试行)》,进一步明确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证据采信、办案程序和定罪量刑等特殊标准。各级检察机关还积极推动公安机关创建性侵害案件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机制,在确保取证质量的同时,避免反复取证给未成年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
目前,全市已建立“一站式”取证场所15个,共对180余名未成年人开展取证工作,这项制度被高检院推广至全国。
在构建专业化办案机制的基础上,上海检察机关主动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组织的配合协作。据统计,2016年1月至2018年5月,上海各级检察机关共为性侵害案件未成年被害人落实法律援助349人,帮助获得司法救助48人,开展心理疏导143人次,落实医疗、经济救助等保护措施96人次。据了解,去年,闵行区人民检察院在全国首次创设了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至今,各主管部门已经通过信息库对300余名新招录人员进行查询比对,并对8000余名在职人员开展筛查。当前,市检察院正在联合市综治办等单位,积极推进建立市级层面的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并将努力推动该制度上升成为国家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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