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颖婷
本报讯 即时配送的“闪送”平台竟然成为了毒贩运输毒品的新渠道。昨天,记者从上海市人民检察院获悉,贩毒过程“人货分离”成为普遍现象,而网上交易、快递送货上门的方式,也让毒品交易更为隐蔽,增加了调查取证的难度。
据市检察院统计,2017年1月至2018年5月,全市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毒品犯罪案件2779件2982人。其中,以涉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批捕1946件2101人,提起公诉3140件3361人,同比上升20.48%和22.17%。从起诉涉毒案件罪名看,居首位的是涉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共起诉2204件2378人; 其中,今年1-5月共起诉684件741人,同比上升23.91%和26.02%。
记者了解到,本市毒品犯罪的涉案人员以本市中年无业人员居多。据对今年1-5月毒品犯罪案件被告人情况分析,其中40岁以下涉案人员占47.7%;41-50岁占19.8%;51-60岁占26.3%,年龄最大的69岁,最小的15岁。女性占23.4%,本市户籍人员占四成以上。无业人员有713人,占69.7%。
同时涉案毒品种类增加。除传统的海洛因、大麻、吗啡、摇头丸、可卡因等,还出现了许多新型兴奋剂与致幻剂,如茶粉、开心水、恰特草等新型毒品。检察机关表示,由于当前制毒“技术”简便易操控,毒品量产增多,毒品消费价格走低,涉案者只能增加毒品数量来谋利。
值得注意的是,毒品交易方式愈发隐蔽,贩毒过程“人货分离”成为普遍现象。有的被告人将毒品伪装成普通货物或商品,通过快递的方式运送毒品; 有的事先通过网络支付毒资,再当面交付毒品;还有的嫌疑人利用“闪送”平台贩卖毒品,双方通过微信联系后,利用“闪送”平台由专门的“闪送员”在短时间内直接送达。随着微信、支付宝、“闪送”等广泛使用,毒品贩卖网上交易、快递送货上门日渐增多。这些渠道增强了毒品交易的隐蔽性,也增加了调查取证的难度。
本市检察机关对于走私、制造毒品、大宗贩卖毒品等源头性犯罪和毒枭、毒品累犯、再犯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毒品犯罪分子依法进行惩处。同时,对“零包”贩毒、多次贩毒人员及容留他人吸毒、非法持有毒品等屡禁不绝的“末端”毒品犯罪,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的政策,体现对毒品犯罪“零容忍”的高压态势。
检察机关通过认真细致开展案件审查,深入剖析案情,主动发现并查明遗漏的犯罪嫌疑人或重大犯罪事实。如一分院在办理被告人耿某、郭某运输毒品案时,发现耿某另有贩卖毒品的重大漏罪线索,遂抽调办案骨干,多方调查取证,远赴甘肃、青海监管场所审讯同案罪犯补强相关证据,全面查明其指使他人贩卖、运输毒品的犯罪事实,并依法予以追加起诉。法院经审理对犯罪事实予以确认,依法判处其刑罚。另一方面,检察机关对所有毒品案件中的讯问同步录音录像,案发经过的审查均一一核实,防止和纠正刑讯逼供,做到每案每人必讯,严防冤假错案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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