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法治社会

入境毒品有迷惑性,但毒效不小

2018年06月27日 A06 :法治社会 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

本文字数:857

  □记者 季张颖

  本报讯 借“阿拉伯茶”之名携带新型毒品入境、夹藏国家禁止进口的“洋垃圾”……正值“6·26”国际禁毒日,昨天,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举行走私刑事案件审判情况通报暨座谈会,首次公开发布2015至2017年走私刑事案件审判白皮书及十件典型案例。记者获悉,近年来,上海地区走私案件收案数量逐年上升,从分类来看,走私普通货物及物品案件、走私珍贵动物及珍贵动物制品案件,和走私毒品案件最多。

  近年来,一些新型毒品流入中国,这些毒品在外形、名称上与传统毒品不同,更具一定的迷惑性,但其毒效和成瘾性并不小。

  在上海三中院审理的一起阿某走私毒品案中,阿某将含有卡西酮成分的植物粉末携带入境,入境时未向中国海关申报任何物品,选择无申报通道入境。经鉴定,这些植物粉末中均检出卡西酮成分,共计净重7万余克。阿某辩解其携带的是阿拉伯茶,并不知道是新型毒品,而其所称的阿拉伯茶正是恰特草,其中有兴奋化学物质卡西酮,对人体中枢神经具有刺激作用,长期食用易成瘾,我国于2013年开始将恰特草列入毒品的严打范围之内。法院认为阿某明知是毒品,仍非法予以携带入境,最终以走私毒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

  “这起案件就是典型的走私毒品案,这些犯罪嫌疑人将这些毒品携带入境时,可能并不采取隐蔽手段,而往往称不知是毒品,给确定其是否明知带来一定难度。但需要指出的是,假借不明知是新型毒品携带入境的,除有证据确能证明被蒙骗外,仍可构成走私毒品罪。”

  昨天的通报会上,上海三中院刑庭负责人顾军伟就白皮书总体情况作了介绍。记者从会上获悉,上海三中院从2015年3月开始集中管辖上海地区走私刑事案件至2017年底,共受理走私刑事案件222件,审结206件,案件数量呈不断上升趋势。

  从走私刑事案件案由分布情况来看,走私普通货物、物品案件占走私案件总数的73.87%,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案件占总数的12.61%,走私毒品案件位列第三,占到总数的6.76%。“分析来看,走私货物、物品的种类多样,单位犯罪多且被告人文化程度普遍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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